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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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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》。了加:强殡葬管理》推进:殡,葬改:革规范?丧葬活动促进—社会主义精》神文明建设根据国】。务院:殡葬管理《条例及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:省实际制定》本,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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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?二,条 本条例适用于!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!葬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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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革命烈【士香港、澳门特【别行政区居民台湾】。同胞华?侨和外国《人的丧事活动国家】另,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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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各》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!作的:领导制定殡葬工【作规划把殡葬服务】设施建设列入城【乡建设规划和—基本:建设计?划
! 第四《条 省人民政府】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!殡葬管理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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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县级以—上人:民政府民《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的:殡葬管理工作各级】殡葬管理处(所)】在同级人民政府民政!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!葬管理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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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!。安、工商、》国土资源、卫生、】价格、环保》、建设、《规,划、林业、民—族宗:。教等部?。门,应,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!助做好殡葬管理【工作
】 ?。 ,第五条 国家机】关,、,。社会团体、企业【事业单位和村—(居)?民委员会应》当,积,极推进殡《葬改革开展殡葬改】革宣传教育认真执行!殡葬法律、法规【公民应当文明—、节:俭办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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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人《口稠密、耕地较【少、交通方便的【地,区应当实行》火葬其他地区实【行土葬改革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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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实行《火葬及土葬改革地】区的划定由县级【人,民政府提出经市州】人民政府同意报省】人民政府批》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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