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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?章 工伤保险待遇 ! : , ?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《  工?伤职工因日常—生活:或者就业需要安装配!置辅助?器具的可以向劳【动能:力,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!器具:配置确?认申:请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】。员,会确:认到签订工伤保【险服务协议》的辅助器具配置机】构安装配置配—置的:辅助器具应当采【用国内市场的普及】型产品所《需费:用按照国家和自治】区规定的标准由【。工伤保险基金—支,付工:伤职工选择其他【型号产品费用高【出普及型部分—由个人支付 【 ?     第—二,十三:。条  ?工伤职工的停工留】薪期按照《国家和自治》区工伤职工停—工留薪期《有关规定执》行用人?单位或者职工对【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!向设区的《市级劳动能力鉴定】委员会申请确认 】    】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五!级至六级《伤残职工经》本,人提出与用人单位】解除或者终》。止劳动?。关,系、七级《至十级伤《残,职工:劳动合同期满终【止或者本人提—出解除劳动》合同的?由工伤保险基金【按照:下列规?定支付?一次:性工伤医疗补助【金由用人单位按照】下列规?定支付一《次性伤?残就业补助金—工伤保险关系终【止: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一次!性工伤医疗补—助金以解除或者终】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!。。资为计?发基数:五》级伤:残计发20》个月六?级伤残?计,。发18?。。个月七?级伤残计发15个月!八级伤残《。计发13个》月九级伤残计—发11个月》十,级伤残计发9个【月 ?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一次性伤—残就业?补助金以解除或【者终止劳动》关系时本《人工资为计》发基数:《五级伤残计发1【8个月六级伤—残计发1《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!1,。3个月八级伤残计】。发11个月九级伤残!计发9个月十—级伤残计发7个【月   !  前?款所:称解除?或者终止劳动关系】时本人工资是指解除!或者终止劳动关系】时前1?2个月个人平均月缴!费工:资未参加工伤保【险的:解除或者终止劳【动关系时本人工资】指解除或《者终止劳动》关系时前12个月】个人平均月工资本人!工资高于全》区城镇单位在—岗职工平均》工资300%的按】照全区城镇》单位:在岗职工平均工【资的30《0%计算;》本人工资低于全区】城镇单位在》岗职工平均工资6】0%的按照》全区:城,镇单位在岗》职工平均工》资的60%计算【 《  ?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依照第】二十四条规定—享,受一次性伤》残就:。业补助?金待遇的职工距【法,定退休年龄不足【5年的一《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!。按照下?。列标:准,执行: 【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?一)不足一年的按照!全额的30%支付】;,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,(二:)不足两年的—。按照全额《的60?%支付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三:)不足?三年:的按照?全额的70%—支付; 《 ,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四)不足四年的】按,照全额?的80%《支付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五)【不,足五年的按》照全额的90%【支付 ? 《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六《条 : 申请享受》供养亲属抚恤金的】。应当向经《办机构提《交下列材料: 【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一)】因工死亡职工的工】伤认定决《定书; 【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供养关系!的身份证明文件;】  【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三)供【。养亲属所在的乡镇】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处出具的经—济状况证明》; 【  : , ,。    (四)【无劳动能力的供养】亲属提交设区的市】级,劳,动能力鉴定》。委员会所作》的劳动?能力鉴定结论;【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五)供养》亲属为养父》母、养子女的提【交公证书或》者其他有《效证明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六):供养:亲属为孤寡老人【或者:孤儿的提交民—。政部门?的证明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七《)其他相关材—料   !  第二十七条【 , 工伤职工》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!劳,动能力鉴定》结论发生《变化的从作出复【查,鉴定结论的次月起】按新的等级》享受相应的工—。伤保险?待遇: ,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八条  【工伤职工、》供养:亲属享受《工伤保险《待遇的条件发—生,变化的用人单位、】工伤职工《或者供养《亲属应当在3—0日内报告经—办机构经办》机构:从条件发《。生变化的次月起【调整工伤《。保险有关待遇 【 ?     职工下!落,不,明或者被《宣告死?亡后重新出现—。的,应当退?还已按工伤保险条】例第:。四十一条规定—领取的职工因工【。死亡的工伤保险【待遇:费用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!九条  伤残津贴】、供:。养亲属抚恤金、生活!。护理费由《自治:区社:会,。保险行政部》门根据全区职工【平,。均工资和生活费【用变化等情况适时】调整 《。。 ,     第三!。十条  用人—。单位被依法撤—销、解散《、破产、注销—的工伤保险费及工伤!保险待遇按》照下列规《定处:理: 《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一)一级至!四,级伤残职工的伤残】津,贴,、生活护理费、旧伤!复,发医疗?费的费用按上年度】实,际支出标准的1【。.,。3倍计算一次性拨】付10年的费用给】经办机构由》经办机构负责—管,理和发放一》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!照相关规定应当【由原用人单》。位缴纳?的基本医疗保—险费一次性划拨给】经办:机构并入基本医【疗保险基金 【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二)五】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由!。工伤保险基金—。按照: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!医,疗补助金由原用人单!位按照规定》支,付一次性伤》残就业?补助金工伤》保险:关系终止 》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因工死亡职—工供养?亲属抚?恤,金,按上年度实》际支出标准的1.】2倍计算预留费用】至统筹地区》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】(因工死亡职—工,供养亲属《未满18周岁—的,预,。留,至年满18周岁)】由原用?人单位一次性拨【。付给经办机》构由经?办机构负责管—。理和发放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三?十一条? ,。 职工在两个以上】用,人单位同时就业【的用人单位》应当分别缴纳工伤】保险费职工发生工】伤,的,工伤发?生单位为《。工,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!    !。 第三十二条—  用?人,单位实行承》。包经营承包方属具】备用工主体》资格的生产经营单】位的:其职工发生工伤【承包方为工伤保【险责任用人》单位;承《包,。给,不具备用工主体【资格的组织或者【自然人的该组—织或者?自然:人招用的劳动者发】生工伤发包方—为工伤?保,。险责任用人单—位   !  第?。三十三?条  用《人单位的法定住【所地与生产经营地不!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在!法定住所《地,参加工伤保险或者】。在,生产经?营地:参加工伤保》险职工发生事故【。伤害或?者患职业病的—。在参:加工:伤保:险地办理《工伤:认定和劳动能—力鉴定职工发生【事故伤害或者患职】业病用人单位未【为其办理工伤保险】的工伤?。认定:和劳动能力》鉴定在生产》经营:地办理 《 ?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四条《 , 中央驻桂单—位、自治区直属单位!的工伤保险参加自治!区本级统筹 — 《。。   ?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用:人单位拖欠工伤【保险费?期间职工发生—工伤的由用人—。单位按照规定的【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!标,准,支,付,费用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