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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章 法律责任【 《 《    《。第四:。十三条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未依照【本办法规定履—行职责的由上—级人:民政府责令》改正通报批评造【成,艾滋病传《播、蔓延《或者其他严重—后果的对《负,。。有责:任的主管《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!处分 《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四条 ! 县级以上卫生【行政部门《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未依法履【行职责的《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!上级卫生行》政部门责令改正【通报批评;造成艾】。滋病传播、蔓—延或者?其他严重后果的对】负有责?任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责任人员》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 》  》  : 第:四十五条  县级】。以上人民政》府有关部门未—依,。照,本办法?规定:履行艾滋病》防治和保《障职责的由本级人】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!政,府有关部门责令【改正通报批评;造】成艾滋?病传:播、蔓延或者其他】严重后果的对—负有责任的主管【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,处分  !   第四十—六条  疾病预防控!制,机构有?下列违法行为之一】。的由县级以上—卫生行政部》门责令限期改—正通报批《评,给予警告;对负【有责任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降《级、撤职、开除【。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!。销有关责《任人员的执业—证书 》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(一)未依—法履行艾滋病—监测职责《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未依法》履行:艾滋病?疫,情报:告、通报职责或者】隐瞒、谎报、缓【报艾滋?病,疫情的?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未—主动收集《艾滋病?疫情信息或者对艾滋!病疫:情信息和疫情—报告未及《时进行分析、调【。查、核实《的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四):发现艾滋病》疫情时?。未,依,据职责及时采取本办!法规定?措,施的; 《 , 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五)!故意泄?露艾滋病病》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!病,人,个人:。信息的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六)法律【、,法规规定的其他违】。。法行为 《   【  第四《十七条  医疗【机构有下列违法行】为之一的由县—级,。以,上卫:生行政部《门责令?限期:改正给予《。警,告;对负有》。责任的主管人员【和,其,他,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给予【降,级、撤?职、开除的处—分并可以依法吊【。销有关?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!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一)未按规定【承担本单位艾滋【病预防控制工作【和责任区域内的【艾滋病?防治:工,作的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】未按规定报告艾【滋病疫情或者隐瞒、!谎报、缓报艾滋【。病疫情的; 】 , ,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发现艾滋病】病毒感?染者或者《艾滋病病人未—按规定提供》医疗救治《。、接诊、《。转诊或者拒绝接诊】、转:。诊的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【未按规?定对本单《位内被艾滋病病原】污染的场所、物【品以及医《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!无害化处置的—; ? 《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五)未按—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!消毒或者对按规定】一,次使用的医疗器械未!予销:毁再次使用的; ! 《   ?  :。 ,  (六)在医疗】诊治:过程中未按规定【保管医疗记》录资料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七—)故意泄《露艾滋病病毒感染】者或:者艾滋病病》人个人信息的;【 ? ?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 (八)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! 》  :   第四十八条 ! 违反?本办法第 》二,十一条规定的由【县级:以上卫生行政部【门责令改《正给予警告》对经营?。单位处?以2000元—以上2万元以下罚】款;:对,未,取得健?康合格证的从业人】员责令?进行检查并处1【00元以上10【00元?以下罚款《 ,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九—条  违反本—办法第 二十二条规!定,的由县级《以上卫?生行政部《门责令改正给予警】告并处5000元以!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 : ?  :   ?第五十条  违反】。本办:法第 二十三条、】第 二十《四条规?定的由县级以上【卫生行政《部门责?令改正并处500】。0元以上3》。万元:以下罚款《 ,。。。     !第五十一条 — ,违反本办法》第 二十《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!上卫生行政部—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!并处3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罚款 】 《     第五十二!条  艾滋病病毒】感,染者和艾滋》病病人故意》传播艾滋病或者【以艾滋病为》借口扰乱《、危害社会秩序的由!公安机关依法进【。行,处理 ?。 ,     】第五十?三条:  违?反本办法规定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: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