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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 】总则 》 》。   ? 第一?条 : 为了保持国—家机关同人民群【。。众的密切《联系:畅通信访渠道—监督和促进》国家机?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!工作维护信》访人:的合法权益维—护信访秩序维护社】会公平正《义根据宪法、有关法!律,。和国务?院,信,访条例的规定结【合本省实际》制定本条《例  】   ?第二条 《 本条例适用于【本省各级国家机【关的:信访工作和信访人的!信访活动《 ,   【。  本条例所—称信访是指公民【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采用【网络、书信、传真】、电话、短信、走】。访等:形,式,向国家?机关反?映情:况提出?建议、意见或—者投诉请《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!关处理的活动 ! , ,     本条例】所称:信访人是指》采用: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】形式向国家机关反】映情况提出建议、】意,。。见,或者投诉请求的公】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 】  :  本条例所称【国家:机关包括本》省各级?人,民代表大《会、县级《以上人?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、各级!人,民政府、《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工】。作部门、各》级人民法院、各级人!民检察院 — ,  《 , , 第三条  信【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!原则: ! , ,。 , ,    (》一)属地《管理、分级》负责谁?主管、谁负责;【 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】。诉访分离《、分类处理; 】 :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三)依法【、及时、《就地解决问题—与预防?。、疏导教《育相:结合:; —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》四)公平、》公正、公开》、有序?、便民 !   ? 第四?条 : 信访?事项发生《地的有关国家—机关应当根据信访事!项的性质和各自【。的职责?分,。工受理和办》理信访事项 — 》    信访事项发!生地与?信访人户籍》所在:地或者经常》居住地不一》致的信访人户籍所】。在地或者经常—居住地有关国家机】关应当?配合信访事项发生】。地有:关,办,理单位做好信访人】的解释疏《导,。等工作 《     !第五条 《 国家机关应当【。坚持群众路》线畅通信访渠道倾】听人:民群众的意见—、建议?和,要求根据具体—。情况采用对话、说】理、:协商:、调解、听证等方式!办理信?访事项及时、就地】解决问?题 》 :    第六—条  省《。、地级以上市、县】(区、县级市)应】当建立信访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综!合协:调、组?织推动、督导—落实等作《用研究处理信—访,突出问题 !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 县级以上人民】代表:。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应当设立》或者确?定负责?信访工作的机构【履行信访工作—职责 】  :。  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应当设立信》访工作机构履—行信访工作职责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工作?。部门及乡(镇—)人: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处应?当按照?方便信访《人、有利于工作的原!则确定负责》信访:工作的?机构和人员负责【相关:信访工?作, ,    】 各级人民法院【、人民检察院应当根!据需要设立或者确】定负:责信访工作的机【构负责相《。关信访工作》 《     第八条!。  国家机关应当】选派公正廉洁、责任!心强具有相应—。的法律知识、政策水!平和群众工》作经验的人员从事】信访:工作  !  : 国:家,机关应当建立信访】工作人?员,培训、交《流、激励《机制提高信》访工作人员的能【力和水平 》。 《     第九【条  居民委员会、!村民委员会》应当协?助,国家机?关做:好,相,关信访工作 !  ?   企《业,事业单位、》人民团体和》其他社?会组织应当协助【国家机关做好涉【及本单位《的信访工作 ! ,     》新闻媒体应》当加强对信访相关】。法律法规的宣传引】导公众依照》法定程序和渠道反映!诉求、维护权—。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