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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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 【为,了保持?国家机关同》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!畅通信?访渠道?。监督和?。促进国?家机关及其工—作人员改进工—作维护信《访人的?合法权益维护—信,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!正义根据宪法、【有关法?律,。和,国务院信《。访条例?的规: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?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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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第二条 —本条例?适用:于本省?各级国家机关的【。信访工作和信—访人的信访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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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!条例:所,称信访是指公民、】法人:或者其?他组:。织采用网络》、书信、传》真,。。、电话、短信、走】访等形式向国家【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!议、意见或者投诉】请求依法由》有关国家机》关,处理的活《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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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【例所称信访人是【指采:用本条第二》。。款,规定:的形式向《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!出,建议、意《见或:者投诉请求的公【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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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例】。所称国家机关包括本!省各级人民代表【大会、县级以上人】。民,。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、各级人民政—府、: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工《作部门、《各级人民法》院、:各级人民《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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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条 ?信,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!原则: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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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》)属地管理》、分级负责谁主管、!。谁负: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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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二)—诉访分离、分类处】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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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(,三)依?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!问题与预防、疏【导教:育相结合;》
— 】。(四)?公平、公正》。、,公开、有序、—便民
】 第四条 】 信访事《项发生地的有关国家!机关应当根据信访事!。项的性质和》各自:的职责分工受—理和:办理:信访事?项
】 ?信访事项发生地与信!访人户?籍所在地或者经【常居住地不一致【的信访?人户籍?所在:地或者经常居住【地有关国家机关应当!配合信访事项—发生地有关办理单】位做好信访人—的解释?疏导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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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— 国家《机关:应当坚持群众—路线畅通信访渠道倾!听人民?群众的意见、建【议和要求《根据具体情况采【用对话、说理—、,协商、调解、听证】等方式办理信访事】项及时、就地解【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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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省、地!级以上市、县—(区:、县级市)应当建立!信访工作协调机【制发挥综合》协调、组织推动、】督导落实等作—用研究处理信访突】出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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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条 县级以】上,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应当设立或者确】定负责信访工作【。的机构履行信访【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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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。设立:信访工作机构履行信!。。访工:作职责县级》以上人?。民政:。府工作部门及乡(】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!。办事处应当按照方】便信访人、有利于】工,作的原则确定—负责信访工作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】相关信访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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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各级人》民法院、人》民检察?院应当?。。根据需要设立—或者确定负责信访工!作的机构负责—相关:信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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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条 国家【机关应当《选派公正廉洁、【责任心?强具:。有相应的法律知识、!政策水平和群众【工作经验的人员【从事信?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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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国家机关应当!建立信访工作人员培!训、交流、激励机制!提,高信:访工作人员的能力】和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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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九条《 居民《委员会、村》民委员会应当协【助国家机关做好相关!信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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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企业事《业单位、人》民团体?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!协,。助国家机关做—好涉及本单位的信】访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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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新闻?。媒体应当加强对【信访: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!引导公众依照法【。定,程序和渠道反映【诉求、维护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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