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
,
—
第一节—。 食品安全风—险,监,测
—。
,
第三】十三条 省人民政!府建立食品安—全风险监测》。制度对?食源性疾病、食【品污染以及食—品中:。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!。
! 省人民政府卫生】行政:。部门会同食品药【品监督管《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根!据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】监测计划制定食【。品安:全风:险监测?方案并?组织实施
—
— , 各地级以上市人】民政府应当根据省食!品安全?风险监测《。。方案组织实施监测】
! ,。第三十四条 【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!测工作?的技术?机构开展监测工作】。当地食品药品监【督管理部门和其他】有关部门应当给【予必要的协助—采集的样《品按照市场价—格支付费用
【
第!三十:。五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食《品药品?监督管理部门—。和,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!时,相,互通报食品及相关产!品、食用农产品【安全风险《监测信息
】
: : 第三十六条【 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食品药?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!他有关?部门应当根据—食品安?全,风险监测、》风险评估结》果和食品安全监督】。管理信息确定—本,行,政区域?的,监督管理重点依法制!。定相应的《监督管理措施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