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价格监《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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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四:十一条 》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!监督检查有》权询问当事人或者】有关人员查询、【复制与价格违法行】。为有关的账簿、【单据、凭证、文【件、计算机储存信息!等资料有《关当事人《。应当如实反映情况】提供有关资料任【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拒绝【、妨:。碍和干扰行政—执法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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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二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。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及其工作人员不得】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!者了解的情况—用于价格监督管理】以,外的任何其他目【的不:得泄露当事人的商】业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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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三条》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政: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!对相关经营》者、:行业协会采取公告、!会议、书面》、约谈等《方式给予《提醒:告诫:?
! 《 (一)《。重要商品《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!。或者有可能显著【上涨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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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【(二)市场价格总水!。平出现剧烈波动等】异常状态时;—
】。 《 (三)》出现:社会集?中反映强烈》的价格、收费问【题时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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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 : , (四)节—假日或者重大—活动期间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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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对?经提醒告诫仍未规】范价格行为并违【。反价格?法律法规的价格主】管部门可《以依法查处从重处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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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四十四条 —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!部门应当建立对【。价格违法行》为的价格举报制度充!分发挥群众、—社会组织和新闻【舆,论的价格《监督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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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损害消费—。者、经营《。者合法权益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价!格行为任何单位【和,个人均有权向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价,格主管部门进—行检举和控》告接受?举,报的价格主管部门】应当进行登记和【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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