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争!议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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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四十七条》 工伤人员—及其亲属因工—。伤保险事项与单【。位发生争议的—按照劳动争议—的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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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八条 工!伤人:员,。及其亲属《对劳动能力鉴定【机构作出伤》残等级鉴定结—论,不服的可以向当地】劳动能力鉴》定机构申请》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!不服的可《以向上一级劳动能】。力鉴定机构》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!定程序由省劳动能】力鉴定?机构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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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九条 !工伤人员及其—亲属或单位对社【会保险部《门决定不《。。服的可提请上级【社会保险部门—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!可,以在接到《。。复议决定之日—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!院提起诉《讼单位或工伤—人员及?其亲属逾期不—申请复议、》也不提起诉讼—、又不履行》义务的社会保险部门!可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: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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