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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? ,生育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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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—八条 提倡—一对夫妻《生育两个子女—
— 《不符: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多!生育子女的属—于超生
! 第十九条 ! 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。的由夫妻双方共同】申请经?乡镇人民政府—、,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】级以上?直,属农林场审批可再】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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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一):已生:育两个子女》的夫妻经《地级以上市病—残儿医学鉴定—组织鉴定其中一【个或:者两个子《女均为残疾儿不能】成长为?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!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!再生育一胎子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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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(二?)再婚夫妻》再婚前一方未生育】另一:方生育一个》子女再婚《后生育一个子女【的可再生育一胎【子女;
! 《 (三—)再婚夫妻再婚前】一方未生《育另一方生育两个】或者以上子女的可】再生育一胎》子女;
! 】。(四)再婚夫—妻,再婚前一《方生育?一个子女《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!两个子女的可再生】育一胎子《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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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五】)再婚夫妻经批【准再生育的》子女经地《。级以上?市病残儿《。医学鉴定组织鉴定】为残疾儿《不能成长为正常【劳动力且《医,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!的可再生育一胎子】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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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因子女!死亡无子女的可【。。再生育两个子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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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七)因子女死亡只!有一:个子女?的可:再生育一胎子女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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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除前款【规定的?条件外因特殊情况】可,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!人民政府《另行规定报经省人】民代: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批准后【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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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本条!第,一款、第二》款,。规定对再生育子女】的申请作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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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的批准应当报!上一级卫生健康【行,政部门备案》
【 夫妻一方为本!省,户籍另?一方为其他省、自】治区、?直辖:市户籍的按照有【利于当事人的原则】适,用
【 第二十条】 , ,归侨、侨眷》的生育户籍》在本:省但居住在境外【的公民的生育以【。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!政,区居民、澳门特【别,行政区居民、台【湾同:胞、外国人》。在本省生《育的: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!本条例?执行
】 第二十一条!。 :实行:计划生育《以避孕?为主
】 : , 育龄?夫妻自?主选择?计,划生育避孕节—育措施预防》和减少非意愿妊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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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实施避孕节【育,。手,术应当保证》受术者的安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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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—条 禁止歧视、】虐,待生:育女婴的妇》女和:不育的?。妇女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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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】歧视、?虐待、遗弃女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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