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第一章 总 则】。
【
《 ,第一条?。 为了实》现人口?。与经济、社会、资源!、环境的协调—发展控制人口—数量提?高人口素质维护公】民的:合法权?益促进?社会:进步:根据中?华人民?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!育法及?。有关法律法规结【。。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例
?
— 第二《条 居住在本省行!政区域内《。。的中国?公民和?户籍在?本省而居住在—省外的公《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!内的一切国家机关、!社会团体、企—。业事业单位和群【众自治组织应当遵】守本条例
》
《。
: 第《三条 ? 人口与计划生育】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!为主、避《。孕为主、《经常性?工作为?主实行?。依法管理、》村(居)民自治、优!质服务?、政策推动》、综合治理
【
:
? 人口与计【划生育工作应当与】。发展经济相结合、与!帮助群众劳》动致富相结合、【与建设?文明幸福《家庭相?结合:
?
人口!与计划生《育工作应当》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!。就业:机,。会、增进妇》女健康、提高—。妇女地位相结合
!
第!四条 夫妻双方有!依法实?行计划生《育的义?务实行计
!
: 划《。生育的合法权—益受:法律保护不实行【计,划生:育是违法《行为
【
, 第》五条 各级人民政!府统一领导本行【政,。区域内人《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实行人口《与计划生育目—标管理责任制
!
,
《 各级人民政【府的主要负责人【是执行本地区—人口与计划生育【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!。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!育工:作是考?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!负责人工作》。实绩的一项重要内】容
:
:
:
第六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】部门主管计划生【育工作?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!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!监督检查
—
:
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!有关工作部》门应当结《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!关的人口与计划【。生,。育工:作
! 第七条》 村民委员会、居!民,委,员会应当依》法做好人《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
—
《 第八条 工【会、共?产主义青年团、【妇,女联合会、个—体劳动者协》会、私营企业协会】、,计划生?。育协会、人口学会】等社会团体、企【。业事业单《位,和,公民应当《协助人民政府开展】人口与?计,划生育工作》
】 第九条 【。各级人?民政府应当将—人口与计划生育经】费列入财政预—算保障人口与—计划: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!逐,年提高?人口:与计划生育》经费投入《的,总体水?平
【 ?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!当安排必要的经费】保证人口与计划生】育工作的开展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