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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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了实现人口!与经济、社会、【资源、环境的协【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!提高人口素》质维护公民的合法】权益促进《社会进?。步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人口与计划生育【法及有关法律法【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!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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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条》 居住在本省行】政区:域内的?中国公民和户—籍在本省而居住在】省外的?公民:以及:本省行政《区域:内的:一,切国家机关》、社会团体》。、企业?事业单?。位和群众自治组织】应当遵守本条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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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条— 人口与》计划:生,育,工作应当《以宣传?教,育为主、避》孕为主、《经常性工作为主【实行依?法管理、村(—居)民自治》。、优质服务、政策】推动、综合治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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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口与计划生育!。工作应当与发展经】。济相:结,合、与帮助群众【劳动致富相》。结合、?与建设?文明幸福家庭—相,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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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人口与计划—生,。育工作应当与增加】。妇,女受教育和就—业机会、增进妇【女健康、提高妇女】地,位相结合《
【 : 第:四条: :夫妻双方有依法【实行计划生》。育的义务实行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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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生育的!合法权益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】计划生?育是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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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!本行政区域》内人口与计划生育】。工作:实行人口《与计划?生育目标管理责【任制
】 各级人民政!府,的主要?负责人是《。执行本?地区人口与计划【生育工作任务的【第,。一责任?人做好人《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。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!及其负责人》工作实绩的一—项,重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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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卫生健《康行政部门主管计】划生:育,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!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!施和: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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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!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!自的职责做好—有,关的人口与计—划,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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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。七条 村》民委员会、》居,民委员会《应,当,依法做好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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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八条 工会—、共产主义青年团】。、妇女联合》会、个体劳动者【协会、私营》企,业协会、计划生育】协会、?人口学会等社会团】体、企业事》业单:位和:公民应当《协助人民《政,府开展人口与计划】生育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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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各级人民!政府:应当将人口与计划】生育:经费列?。。入财政预《算,保障人口与计划生】育工作?必要的经费逐—年提:高,人口与计划》生育经费投入—的总体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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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各企业?事,业单位应当安排【必要: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!划生育?工作的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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