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 确 认 !    — 第十二条》  具?有本条例《第三:条规定行为的人【员及:其近亲属可以向行】为发生地县级人民】政府:。或者不设区的地级】市人民政府见—义勇:为评定委员会申【请确:认见义勇为并提交有!关证明材料》有关单位和个—人也可以举荐—见义勇为人员 】     申!请、举荐确认见义】勇为应?当自行为发生之【日起六个《月内提?。出 《     没】有,申请人、《举,。。荐人的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见义勇为—评定委?员会可以依照职权】予,以确认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  见—义勇为评定委—员会应当《。自,受理见义勇为书面】确认:申请、?举荐之日起》三个工作日内组【织,调,查、取证有关—单位和个人应当【予以配合 !     第—十四条  见义【勇为评?定,委员会?。应,当将拟确认为—见义勇为人员—的事迹予以》公,示征求公众意见【公示时间不得—少于七个工》作日但本条例第【二十八条《。第一款规定的情形】。除,外 —   ?  第?十五:条 : ,县级人民政》府见义勇为》评定委员会应当【。自受理确认申请或者!举荐之?日起:三十日内作出—书面决定;情况【。复杂需要延期的【经评定委《员会负责人批—准可以延长十个工】作日并告知》。申请人或者举荐【人公示时间》不计入确认工作时间!。 —    对确认【为见义勇为的由县】级人:民,政府:为见义勇为人—员或者其近亲—属颁:发见:义勇为?证,书;对未确认为见义!勇,为的应当《书面告知申请—人或者举荐人并说】明理由 》  》   被确认为见】义勇为的人》员名单和事迹应当向!社会公开但本条例】第二十八条第一【款规定的情形除【外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