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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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二十条 —。 价格调《节基金适用于—以下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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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—)对因执《行政:。府,依法采取的价格干预!措,施、紧急措施—而受到?经,济损失的生产者、经!营者给予适当补【偿;
》
,
! ,(二)为平》抑基本?生活必需品价格【。的异:常波动而给予生产】者、经营者》适当价格补贴、【贷款贴息等;
【。
! 《(三)对因基—本生活?。必需品价《格,大幅度上涨或者政】府提高价格而影响】基本生活《的,低收入群体给予【临时价格补贴—;
】。 》 (四)对因遭】受自:然灾害等不可—。抗,力严重影响》。的基本生《活必需品生》产,者、经营者给予临】时补贴;
】
? (】五)为调控价格、稳!定市场对基》本生活?必,需品等重要商品的储!备和生产基地建【设给予补贴、补助或!者贷款贴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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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六)省、地—级以上?市人民政府》。为调控价格、稳定】市场批准适用—的其他情形
!。
—第二十一条 使用!价格调?。节基金应当由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会同财政《等有关?部门:提出或者由需要使】用价格调节基金的】单位向所在》地或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《并经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批准
《
】 批:准使用价格调—节基金的应当明确】。具,体的使用对》象、使用《途,径等
》
《 第二十—二条 申》请使用价格调节基金!的应当提交下列材】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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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价格—调节基金《使用申请书包—括申请?人名称、项》目、使用《理由、数额、—拨,付方式?。等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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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? 《 (:。二)申请人法人【。登,记证: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!。件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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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具体的】使,用操作?方案;
》
《 (!四,)申请人行政主管】部门: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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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 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价格主管部门应【当在收到使用申【。请之日?起5个?工作日内作出是【否受理的《。决,定并:书面告知申请人需】要,申请人补正》申请材料的应—当一次?性告知并《限期补正补》正期间不计算在本】条规定?的受理时限内—;申请人超过规定】期限仍不补正的可以!。不予受理《
】 :受理:申请:的,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。应当会同财政等【有关部门在受理之日!起,30个?工作日内提》出审核意见报同级人!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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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十四条 县【。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价格主?管部门?应当在同《级人民政《府批准使用价格【。调节:基金之日起3个工作!日内:。按规定程序向同级】财政部门请拨资【金财政部门》应当及时拨》。付;需要《分,期分批拨付的按分期!的时间?拨付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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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二十五条 】使用单位应》当严格按照批准用】途使用价格调节【基金并及时向同级】人,民,政府价格、财政主】管部门如实报告使用!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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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六条 省!级价格调节基金主】要用于全省性的市】场价格调《控和地区间的平【衡、调剂由省人民】政府价格主管部【门会同财政等—。有关部门制》定调剂使用方案经】省人民?政府:。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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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地级以【上市、县人民—政府需要使用省级】价格调节基金—对,本辖区进行市场价】格,调控的可以逐—级,报请:省人民政《府,。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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