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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第二章 征集【 —     第七条!。  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主要通过!向社:会征收的方式征集】价格调节基》金 【   ? 第八条  省级价!格,调节基金征收项【目和标准是 】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—),对批发环节的成品】油按:0.02《元,/升征?收; 》 ,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对】省,级电网每年销售电】量按0.003【。元/千瓦时征收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对批发环节—的燃气?按0.0《4元/立方米征收】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对—依法应计《征水资源费的取水量!按0.?03元/立》方米征收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 ,(,五,)对基础电信运营商!通信:业务收入《按0.1%》征收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》。对确无法《退还消费者的预付】通信费按5》0%征收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七)省人民政】府批准的其他征集项!目, :     按!照前款所列项目【征收价格调节基金】的由省人民政—府价格?主,管部门确定具—体,的缴纳义务人并向】社会公布对存在【两个以上批发环节的!同一商品征收价【格调节基金》的不得重复征收 】。 《   ?。  第九条  市、!。。县级价?格调节基《金,的征集项目和—标准由?地级以上市》人民政府《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地!级以上市人民—政府:应,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!10个工作日内报】省人:民政:府价格、《财政主管部门备【案 : :     【第十条  价—格调节基金征—集规模?应当与当《。。。地,经济、社《会发展状况和市【场价格调控需要相】。。适应:对不相适应》的征:集项目和标准—。应当及时调整并向社!会公布 — , , ,    《第十一条  依【据本规定向社会征】收价格调节基金【的由同级人民—政府地方税务部【。门代征 》    【 第十二条 — 价:格调节?基金缴纳义务—人,应当严格按照规【定按时足额》缴纳价?格调节基金》 :  》   第十三条  !价格调?节,基金缴纳义务人应】当在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规定的【时间内申报应缴数额!并如实报送价格调】节基金征收申报【表、:销售(经营》)情况明细》表以及政府》价格主管《部门要求报送的其】他有关材料 【 :  ?   ?第十四?条  县《级,。以上人民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对价格调节基金缴纳!义务人的申报材料】进,行审核后应当及时汇!总、编制《价格调节基》金,应缴数额明细表送】交同级人民政—府地:。方税务部门;—地方税务部门应当按!。照要求代征价格调节!基金并在规定时间】内足:额解缴到指定的【价格调节《。基金专户 —     】价,格调节?。基金:。缴,纳义务人逾期不申报!。或者不按要求提【交申报?材料的政府价格【。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有关财务资料核】算应缴数额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五:条  价格调节【基金缴纳《义务人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可以申请】减缴:、免缴或者缓缴【。价格调?节基:金 《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一)因》遭受重?大,。疫情、重大自—然灾害、重大突发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经!济损:失的; 》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》)因其他《不可抗力因素造【成重大经济损失的;!   】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?(三)省、》地级以上市人民【政府规定的其—他情形 !    第十六条 ! 申请减缴、免缴或!者缓缴价格》调节基金的价格调节!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!提交下列材料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价格调】节基金?减缴、免缴或者【缓缴申?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!请单位名称、—理,由、相关财务报表以!及申请减缴、免缴或!。缓,缴的数?额和起止时间等【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申!请,单位法人登》记证书或者营业执】照复印件《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)申请】单位行政主管部门】的意见 【 ,。     第十【七条:  申请减缴、免缴!或者缓?缴价格调节基金【的价格调《节基金缴《纳义务人应当向【。。同级人民政》府价格主管部门提】出其中县级人民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】。收到申请《材料后应《当在3个工作—日内:报上:一级政府价格主【。管部门 》     】第十八条《  省、地级以上市!人民: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!当在收到减》缴、免缴或者缓缴】价格调节基》金的申请之日起5】个工作日内》作出是否《受理的决定并书【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!理的应说明理由【;需要补《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一!次性:告知并限《期补正逾期仍不补】正的可以不予受理 ! 》    受理—申,请的政府价》格主管部《门应当会《同财政?等有:关部门在受》理之日起20个工作!日内提?出审核意见报—同级人民政府—批,准未经批准不得减】缴、免缴或者缓【缴价:格调节基《金 【    第》十,。。九条:  县级《以上人?民政府价《格主管部门应当【对,价格:调节基金缴纳数额进!行定:期核:查于次年5月—底前:完成对上年全年【价格调节基金实缴】数额的核查汇—算清缴多退》少补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