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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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为加强》公路的?建设、养护》和管理促《进公:路事业?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:共和国公路法(以】下简称公路法)及有!关法律法规结—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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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条 本省行政!区域内公路(—包,括公路桥梁、公【路隧道和公路渡口】)的规划、建设【、养护、经营、使用!和管理?适用本条《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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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三条 省》人民政府交》通主:管部:门主管全省公—路工作负《责本条?例的组织《实施;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府交通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】。政区域内的》公路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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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公!路管理机构按照省】人民政府的规定【对国道、省道行【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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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】县公路?管,理机构?依照法律法规的规】定对所管辖的公【路行使公路行政管理!职责
! : 乡、民族乡、镇人!民政府负责本行政】区域:内乡道、村道的【建设和养护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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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条 各—级人:民,政府规划、》建设、国土、工商、!。公,安、水利、环保等】。部门:应,当在各自职》。责范围内《协助交通主管—部门、公路管理机】构做:好,公路的建设和—管理: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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