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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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条 为规范—工,资支付保障劳动者】取得:劳动报酬《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!动关系促进社—会稳定和经济发【展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劳—动法和有关法律【、行政法《规结合本省实—际制定本条例—
【 第二条 【 本条例适用于【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!业、:。民办非企业单位【、个体经济组织、基!金,。会、:会计师事务所、律】师事:务所等组《织(以下统称用【人单位?。)和与之建立劳动】。关系的劳动》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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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国家机》关、事业《单位、社会团体和】与之建立劳动关【系的劳动者依照【本,条例执行《
【 :。 第三条 》 省人民政府—按照规定《制定最低工》。资标准?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!应当在省人民政府】公,布的最低工资标【准,中确:。定本市?的最低?工资标准
】
?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定期公布—劳,动力市?场工资?指导价位《和工资指导》线并为用人》单位和劳《动者:。提供指导和服务【
— :。 第四条 工】资支付实行按时【足额、优先支付原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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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劳动者在》法,定工作时间或者【劳动:合同约定的工—作,时间内?提供正?常劳动的《用人单位《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!低于当地最低工资】标准
】 , 第五条— 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,建立:。。健全工资《支付预警机制、信用!监督机制和应—急处置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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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级】以,上市:人民政府应》当建立欠《薪应急周转》金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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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六《条 ?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人力?资,源社:。会保障部门负责对】本,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!的工资支付行为进】。行指导?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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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工商、住》房城乡?建设、交通运—输、水利、》海关、税务等—有关部门和》银行应当在各自职责!范围内协助人力资源!社会保障部门—对工:资,。支付行为实施监督】
! 工会?、共:产主:义,青,年团、妇女》联,合会、残疾》人联合会等组—织依法维护劳动者】获得:劳动报酬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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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有权《检,举工资支付的违【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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