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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第二章《 对象、范》围与方式 】     】第九条 《 公民?申请法律援助具备以!下条件的可以获【得法律援助》   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?(,一)所申《请的:法,律援助事项》。在本省审理或者处理!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《符合省人民政—府及当地人民—。。政,府规定?。的法律援《助经济困《难标准;《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因维护自身合法权!益需要法律帮助【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条  民政部—门直属管理的—非营利?性质的福利组织因】维护:其合法?的民事权益需要法】律帮助的法》律,援助机?构根据其申请可【。以提:供,法律援助 【   》。 , ,第十一条《  刑?事诉讼中有下列情】形之一?的法律援助》机构应?当提供法律援—助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盲、聋、哑人限!制行为能《力人:开庭审?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!未成年?人为:刑事被告人而没有委!托辩护人《的; —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(二)《。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!告人没?有委托辩《护,人的: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!处死刑的被》告人提出上诉而没】有委托辩护人的;】 —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公】诉案件?中被告人因经济【困难或者《其他原因没有—委托辩?护,人人民法院决—定为其提供指—定,辩护的?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其他符合法律规【定,应当获得《法律援助的 【    【 ,第十二条  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法律援】助机构?不予:法律援助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一)申请事项不【属于人?民法院或者仲—裁机构受《理范围或者申—请事项已超过诉讼】。时效或?者仲裁时效的—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(二)申请劳动【争议仲?裁超过劳动争议仲】裁申请时效的; ! ?  :   ? ,   (《三)申诉《案,件未经公安机关、】。人民检?。察院、人民法院重新!立案的; 》 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?)公: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!、人民法院决—定或者裁定不予【受理:且已生效的; 】  》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五)申请相对人!不明确或者无法【。提,供申请相《对人详细住》所的;? —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六》)所申请事项已经审!结或:者处理?完毕申请人就同一】事项依同一理由申】请法律援助的— :    【 ,法律法规另》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 ?   【  第十三》条  法《律,援,。助主要采《取下列方式 】 ,。 ,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:代拟法律文书—、提供法《律,意见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刑?事辩护或者刑事【代理: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)民!事、行政《诉,讼代:理; ?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四)《仲裁:和其他非诉》讼法律事务代理 ! ?  :   案情》简单、诉讼标的小】的法律援助》机构可以《指导当事人自行诉】讼,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