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三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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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道路旅!。客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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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三:条, 本?条例所称道》。路旅客运《输包括班车》客运经营《。和包车客运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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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班车客运经营权、包!车客运经《。营权同一申请—事项有三个以上申请!人的交通运输主【管部门应当通—过,服务质量招标—的,方式:作出:许可作出许》可不得收取》任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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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四条 》 客运经营者应当】保障运输安全—和服务质量》在运输车《辆显著位《置挂放客运标志牌不!得有下列行为:
】。。
!。 (》一):不给予购票者票据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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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二)强迫—旅客乘?车,。;
?
! (《。三)运行途中擅自】。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!、更换运输车辆;】。
《。。
! (:四):运行途中《强迫、诱骗》旅客下车;
!。
【 (五)运行】途中非法揽客—;
【 , , (六)!阻碍其?他经营者的正—。。常经营活动
!
,
? 第十五》条 班《车客运经营者应【。当按照?许可的线路》经营按照公布的时间!发车不得随意变更线!路、:。班次或者《。停靠站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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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第十六条 县境内!或者毗邻县间—至少:有一端在《乡,(镇)、行政—村,且途经?的农村公路符合安】全通行农村客运车辆!标准的可以开—行农:村客运班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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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!村客运可《以采用区域运营、循!环运营、专线运【营、公交《化运营等方式
【
》 《第,十七条 《 ,包车客运经营者【应当在承运前—与包车人签订—包车:合,同并随车携带并【在起运前核实—包车的真实性发【现与包?。车,合同不?符的应当中止运输】
】 客?运包车线路一端应】当在车籍所》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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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客运包车经—营者:不得招揽包车合【同外的旅《。。客,乘车不得擅自从【事班车客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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