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《章 》 ? 第一节 道】路旅客运输 【 ,     !第十三?条  本条例所【称,。道路旅客运输—包括:班车客运经营和包车!客运经营 【。    — 班:。车客运经营权、包车!客运经营权同一【申请事项有三个以上!申,请人的交通》运,输主管部门应—当通过服务质—量,招标的方式作出许可!作出许可不》得收取?任何费用 — :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客】运经营者应当—保障运输《安全和服《务质:量在运输车辆显著】位置挂放《。客运标志牌》不,得有下列行为: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不【给予购票《者票据; 】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二)强【迫旅客乘车; 【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三)运行途【中擅自将旅客交【。给他人运输》、更换运输车辆【; 《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四)运行《途中强迫、诱骗【。旅,客下车; — :。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)【运行途中《非法揽客; !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—六)阻碍其他经营者!的正常经营活动【 ,   【  第?十五条  班车客】运经营者《。应当按?照许:可的线路经营—按照公布的时间【发,车不得?随意变更线路—、班次或者停—靠站点?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六条 — 县:境内或者毗邻—县间:至,少有一端在》乡(镇)、行政村且!途经的农村公—路符:合安全通行农村【。客运车?辆标:准的可以开行—农村客运《班线 —     农村客!运可以?采用区域《运营、?循环运营、》专线运营、公交化运!营等方式 —    【 第十七条  包】。车客运经营》者应当在承运前与包!车人签订包车合同】并随车携带并在起】运,。前核实包车》的真实性发现与包车!合同不?符的应?当中:止运输 》     客!运包:车线路?一端:应,当在:车籍所?在地  !   客《。运包车经营者不【得招揽包车合—同外的旅客乘车【不得: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!。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