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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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! ,道路:旅客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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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本条【例所称道路旅客运】输包括班车客运经】营和包车客运—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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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班车客运经—营权、包车客运经营!权同一申请事项有三!个以上申请人的交】通运输?主管部门应当—通过服务质量—招标的方《式作出许可作出许】可不得收取任何费】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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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 ! 客运经《营者应当保障运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在!运输车?辆显著位置挂放客运!标志牌不得》有下列行为:—
】 》 (一)不给予购】票者票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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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强》迫旅客乘车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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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三)运行途中擅自!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!、更换运输》车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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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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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四)运行!途,中强:迫,、诱骗旅客下车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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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:。 (五)运行!途中非法《揽客;
【
! (六)阻碍其他经!营者的正常经营【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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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五条 班车—客运经营《者,应当按照许可的【线路:经营按照公布的【时间发车《。不得随意变》更线路?、班次或者停靠站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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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六条 县境内!或者毗邻县间至少】有一端在乡(—镇)、行《政村且途经的—农村公路《。符合安全通行—农村客运车》辆标准的可以—开行:农村客运班》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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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—村,。客运可以采用区域运!营、循环运营、【。。专线运营《、公交化运营等【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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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?。 包车?客运经?营者:应当在承运前—与包:车人:签订包车合》同并随?车携带并在》起运前核实包车的真!实性:发现与包《车,合同不符的应当中止!。运输:。
】 客运包车线路】一端:应当在车籍》所,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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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客运包车经》营者不得招揽—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!车不得擅自》从,事班:。车客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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