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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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一节 】道,路旅客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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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十三!条 本条例—所称道?路旅客运输包—括班车客运经营和包!车,客运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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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班车客?运经营权、》。包,车客运经营权同一】申请事项《有三个以上》申请人的交通—运输主管部门应【当通过服务质量【招标:。的方式作出许可作出!许可:不,得收取任何费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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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—。条 客《运,。经营者应当保—障运输安全和服务质!。量,在运输?车辆显著位置—挂放客运标志牌不得!有下列行《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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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一):不给予购票者票据;!
?
! (二)》强迫旅客乘车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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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!)运行途中擅自将】旅客交?。给他人运《输,。、更换运输》。。车辆;
》
【 (四)】运行途?中强迫、诱骗旅客下!车;
《
】 ? (五?)运行?途,中非法揽客;
】
【 《 (六)阻》碍其他?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!动
【。 , 第十五条 !班车客运经营者【应当按照许可的线】路经营按照公布的时!间发:车,不得:随意变更线路、班次!或者停靠站点—。
:。
】第十六条《。 县境内》。或者毗邻县间至少】有一端在乡(镇)、!行政村且途经的农】村,公,路符合安全》通行农村客运车辆】标准的?。可,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!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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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农村客》运可以采用区域运】。营、循环运营、专】线运营、公交化运】营等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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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七【条, 包车客运经营】者应当在承运前【与包车?。。人签订包车合同并随!车携带?并在起运《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!发现:与,包车合同不符的【应,。当中止运输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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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客运包?车线路一《端应当在车》籍所在地
】
客运包!车经营者不》。得招揽?包,车合同外的旅客【乘,车不得擅自从—事班:车客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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