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】管理与监《督,。  !  : 第:二十八?条 :。。 保障房及》其附属?。设施、?物业共用部分、【共用设施设备—的运营管理和—。维修养护《由出租人承担 !  《   未《经住房保《障和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同意承》。租人不得擅自改建、!重建保障房及—其附属设施 !    》 政府投资建—设,的保:障,房小区?的物业服务由—住房保障实施—机构主导公开选【聘物业服务企业提】供,服务 《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九条 【 保障?房的:租金实行政府—定,价或者政府指导价】具体:标准由?。市、县级价格主管】部门会同同级住房】保障:主管部门《。提出报同级人—民政:府批准?后,执行: —  :  保障《房的租金《价格应当《根,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!。状,况、物价变动情况和!住房保障水平适时】进行:调整: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条  符【合,低收入条件》的住房保障对象按照!分档补贴的原则依申!请,由政府给《予租赁补贴保—障对象领取》租赁补贴后可以【申请: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!租赁住房也可—以通过?市场租赁住房或者充!分利用现《有住房?资源等途径解—决基本居住需求 !    【 租赁补贴》标准: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!积、家庭人口、补】贴标准、《收入:水平、区域等因素】。确定并?实,行动态化管理— —    低收入【条件和具体补贴办】法由:市、县人《民政府确定 【 《 ,。 ,  第三十》一条  保障房应】当自住不得转—让,、出:租、:闲置、出借、抵【押, 》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二条》  住?房保障对象有下【列,情形之一《的,应当按照合同约【定支付违《约金住房保障实【施机构?应当根据《合同:约定或?。者法定情形解—除,合同并收回保障房】。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无正当!理由连续6》个月以上未在保障】房内居住的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:二)无正当理由【连续:2个月或者累计6个!。月以上未缴纳租金】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:。三)擅自互换、【出借、转租、抵押】保障房?。的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将【保障房用于经营【性用途?或者改变使》用功能的;》 《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因故意或【者重大过失造成租】赁的保障房严—。重毁损的《。;,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六)存!款、:股票基金等资产【价值:超过规定数额—或者经审《核不再符合保障【条件的; !   ?。 , , ,   (七)法【律、法规规定或者合!。。同约定的其他违法、!违约情形 —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三条  【保障房?租,赁合同期限一—般为3?至,。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!。件的可以申请续租】    ! 保障房租》赁合同或者租赁补】贴协议期《。限届满需要续期【的申请人应当在【期满3个月》以,前提出延续申请住】房保障实施机构审】核后应当公》。。示,公示时间不》少于20日》。 —    通过审核公!示无异?议,或者有异议》但,经,核实不成立的—。。申请人可以重新签】订租赁合《同或者?租赁补贴协议 【     !经审核不符》。合条件的住房—保障实?施机构应当在原【租赁合同或者—租赁:补贴协?议期限届满》之日收回保障房或】者停止发放租赁【。补,贴 : ,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四】条  住房保—障实施机构应当定期!核查申?。请人有关《情况对不再符合【保障条件的收回保障!房或者停止发—放租:赁补贴?并办理相关手—续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五条  保—障房被收回》。的原租赁保障—房的家庭《或者个人应当自收到!解除合同或》者,终止合同通知之【日起30《日内搬迁《并办理相关手—续  】   ?有正当理由无法按】期,。搬迁的?可以申请最长不超】过6个月的延—。长居住期限延长期】内按照?同期同区《域同类型住房的市】。场租:金收取租金 —  —   无正》当理由?逾期不搬迁》的住房保障实—施机构应当责令其】搬,迁拒:不执行的可以依法申!请人民法《院强制执行并按照】同,期同区域同类型住】房的市场租金—的2倍收取租金 】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六】条  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公《开,城镇住房保》障,规划、计划、实施、!资金、用地指标、】管理使用以及保障对!象等情况 —     】第,三十七条  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住房保障《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!息系统记载》并公:开,保障房规划、建设、!审核、轮候等相关信!。息;:记载并公示有—关,当事人违法》、违约等不》良行为同时将公【示内容告知当事【人所属?单位和征信机构 !     】公安、民政》、社保?、金融等《信息平台应当与城】镇住房保《。障信息?系统建?立信息共享机制【  【 ,  第?。三十八?条  市、县—住房保?障主管部《门应当加强城镇住房!保,障档案管理建—立健全保《障房建设项目档案】和住房保《障对象档案》详,细记录申请》人申请、《审核、公示》、轮候、《配,租、:合同、?房屋使用、调换、】续租:。、退出及《相关失信、违纪、处!罚等情况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三《十九条  上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建立【对下:级人:民政府城镇住房保障!工作实施情况的监】督考核制度》   】  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住房:保障主管部门和【住房:保障实?施机构?应当加强对保—障对象遵守住房保】障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规定情况的—监督检查 】     —住房保障主管部【门和住房保障实施】机构实施监》督检查有《权采取以下措施【 《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,(一)询《问与核查事项—有关的单位》和个人并要求—对与核查事项相关】的情况作出说—明、提供相关—证明:资料; — :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—依法:检查住房使用情况】; 《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查阅?、记录、复》。制,保障对象与》住房保障工作相【。关的资料了解保障】房住户家庭成—员、家庭收入和【财,产状况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对违反】住房保障相关法【律、法规、》规章:规定的行为》予以制止《并责令改正 【。   —  :有关单位《和个人应当配合监】。督,检查如实提供—与住房保障有—。关的资料 【     住房!保障主管部门、住】房保障实施机构及】其工作人员》对工作?中知悉的公》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!但按照规定应当予以!公示的个人信息【除外 【     第四十条!  住房《保障主管部》门和其他主管部门】住房保?。障实施机构及其工】作人员行使》职权应?当接:受社会和公》。民,的监督?    ! 住房保障主管部】门应当公开投诉【、举报的渠道和【方式接到举报、【投诉应当依法及时】核实:、处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