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 —管,理与监督 》 【  :  第二十八条【  保障房及其附属!设施、物业》共用部分、共—用设施设备的运营】管理和维修养—护由出租《人,承担  !   未经住房【保障和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同意《承租:人不得擅自改—建、重?建保障房《及其附属设施 【  —   政府投资建】设的保障《房小区的物业服务由!住房保障实施机构】。主导:公开:选聘物业服务—企,业,。提供服?务  】 ,。  第二《十,九条  《。。保障房的租金实行政!府定价或者政—府指导价具》体标准由市、县级价!格主管部门会同同】级,住房保障《主管部门提出报同】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后执行 《 :     保】障房的租金价格应当!根据当地《社会经济发展状【况、物?价变动?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!适时进行调整 ! :    《 ,第三十条 》 符:合,低收入条件的—住房保障对象按照分!档补贴的原则依【申请由政《府给予租赁补贴【保障对象领》取租赁补贴后可以】申请承?租政府提供的公【共租赁住房也可【以,通过市场租赁住房】。或者充分利用现有住!房资源等途径解决】基本居住需求 【 《     租赁补】贴标准按照人—均保障建筑面积、家!庭人:口、补贴《标准、?收入水平《、区域等因素确【定,并实:行动态化管》理 【    低》收入条件和具体【补,贴办:法由市、县人民政】府确:定,  【   ?。第三十一条  保障!房应当?自住不得《转,让、出租、闲—置、出借、》抵押 《 :     第三十!。二条  住》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!形之一?的应当按照合同约】定支付?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!机构:应当根据合同—约定或?者法定情形解—除合同并收》回保:障房 ?  — ,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,(一)无正当理【由连续6个月以【。。上未在保障房内居】住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【)无:正当理由连续—2个月或者累计6】个月:以上未缴纳租金的】; ?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三)擅?自互:换、出借、转租、抵!押保障房的; !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将保【障房用于《经营性用途或者【。改变使用功能的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五)因故意》或者重大过失造成】租,赁,的保障?房严重毁损》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六)存款】、,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!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!审核不再《符合保?障条件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七)】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或者合同约定—的其他违法、违约】情形 — :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三,条  保障》房租赁?合同期限《一般为3至5年租赁!期满符合《条件的可以申请续】租 ?。 :   《  保障房租赁【合,同,或者租赁补贴—协议期限届满需要】续期的申请人应当在!。期,满3个月以前提【。出延续申请住—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!后应当?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少于20日 】 :    《 通过审《核公示无异议或者有!异议但经核实不【成立:的申请人可以重新】签订租赁《合,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! 《。 ,   ?  :经审核不符合—条件的住房保障实施!机,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!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期!限届满之日收回【保障房或者停—止发放租赁补贴【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【四条  住房保【障实施机《构应当定《期核查申请人—有关情况对》不再符合保》障条件的收回保障房!或者停止发放—租,赁补:贴并办理《相关手续 】。    》 ,第三十五条  保障!房被收回的原—。租赁保障房的家【庭或者?个人应当自收到解】除合同或者终止合】同通知之日起30】日内搬迁并》办理相关《手续 —     有正】当理由无《法按期搬迁的可以】。申请最长不》超过6个月的延【长居住期限延长期】内按: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!住房的市场租金【收取租?金  】   无正》当理由?逾期不搬迁》的住房?。。保障实施机构应当】责令其搬迁拒不【执行的可以依法申】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执行并按照【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!。房的市场租》。金的:2倍收取租金 】     第!三十六条  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,公开城镇住房保障】规划、计划、实【施、资金、》用地指标、管理使】用,以及保障对象等【情况 —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七条  县—级以上?人民政府住》房保障主管部门应】当建立城《镇住房?保障信息系统记载】并公开保障》房规划、建设、审】核、轮候等相关信】息;记载并公示【有关当事人违—法、违约等不良行】为同:时将公示内容—告知当事人所属单】。位和征信机构 !     【公安、民政》、社保?、金融等信息平台应!当,与城镇住《房保障信息系—统建立信息共享【机制 》     第三!十八条  》市、县住房保障主】管部门?应,当加强城镇住房【。保障档案管理建立健!全保障房《建设项?目档:案,和住房保障对—象档案详《细记录?申,请人申请、审核、】公示:、轮候、《。配租、合同》、房屋使用、调换】、续租、退出及相关!失,信、违纪、处罚【等情况 !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九条《  上级人民政【府应:当,建,立对下级人民—政府城镇住房保【障工作实施情况的】监督考核制度 !     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住房保》障主管部门和住房保!障实施机构应当【加强:对保:障对象遵《守住房保障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。情,。况的监督检查 】 ?  : ,  住房保障主【。管,部门和住房》保障实施机构实【施监督检查》有权:采取:以下措施 — : :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询问与核!查事项有关》的单位?和,个人并?要求对与核查—事项相关的》情况:作出说?明、提供相关—证明资料《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依法】检查住?房使用?情况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查阅、记录!。、复制保障对象与住!房保障工作相关【的资料了解保障【房住户家《庭,成员、家庭收入和财!产状况?; 【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对:违反住房保障相【关法律?、,法规、规章》规定的行为予以【制止并责令改—正   !  有关单位—和个人应当配—合监督检《查如实提供与住【房保障有《。关的资料《 —    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】、住:房保障?实施机?构及其?。工作人员《对工:作中知悉的公民【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但!。按照规定《应当:予以公示的个人【信,息除:外 —  :   第四》十条  住》房保障主管部—门和其他主管部【门住房保障实—施机: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!职权:应当接?受社会和《公民的监督 ! :   ? 住房保障主—管部:门应当公开投诉、】举报的渠道和方式接!到举报、投诉应当】依法及时核实—、处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