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。律责: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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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十六】条 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责令《改正通报批评;对直!。接负责的主》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处:分
【 ? ? (一)》违反城市《、镇或?者特定地区规—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!地,。范围和?布局:进行开发《区、产业园区以及】其,他,成片开发地》区,建,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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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二)未按照规—。定编:制和实施近》期建设规划》、年度实《施计划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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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三)—未建立历史文—。化保护区和历—史,建筑保护名录以及】未组织编制历史文化!保护区和历史—建筑:。专,项,保护规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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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 : (四)未按照】规定向上《一级人民《政府报告年》度实施?计划落实《。情况以及城乡—规划:的编制?、审批、实施和修】改情况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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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十七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、省人》民政府指定的镇人】民政府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《本级人民政府、上级!人民政府城乡—规,划主管部《门或者?监察机关依据职【权责令改正》通报批评;》对,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,和其他直接》责,任人员依法》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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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?),违反规定批准、改变!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许!可内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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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二)未!。按照规定进》行验:线和规划条》件,核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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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三)未【在历史文化保护区核!心保护范围设立【保护:。。标志或者未将保【护名录中保》护,对,象资料纳《入规划管理信息【系,。统的;
! , 《 (四)未【划定:自然风貌区的—边界控制线并制定保!护措施的
》。
,。
《 ? 第:七十:八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!。列行为之《一的由?本级人民《政府、上级人—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!监察机关依据职权】责令改正通报批评;!对直:接负责?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依法给予【。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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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!对未依法取》。得,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》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!人作:出建:设工程施工许可或】者违反建设工—程,规划许可证的—要求作出建设工【程施工许可》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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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二)对】未办理规划条—件核实?的建:设工程办理》房屋产权登记或者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?证、乡村建》设规划许可证的【内容:进,行房屋产权登记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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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三:)未在历史建筑的】核心保护范》围设立保《护标志或者》。未在:房屋权属档案库【中对纳?入保护名录的历【史建筑?予以标明的》
】 , 第七十九条— 建设单》位或者个人违—。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!规定未?依,法办理规划许可审】批手续建设》地下建筑《物、构筑物的—或者擅自改》变经许可审批—确定的地下》空间的使用功—能、高度、》层数和?面积的由当地城市、!县人民?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责?令停止建设限—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!造价百分之五以【上百分之十以下【的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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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】条 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违反》本条例?第四十条规》定未依法《。取得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《或者未按照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的规定进行》建设的?由当地?。城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《建设尚可采取改【正,措施消除对规划【实施的?影响的责《令限:。。期改正?并处建设工程造价】百分之五以上—百分:之十: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!改正措施消除—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!;不能拆除的没【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!可以并?。处,建设工程《造价百分之十以下】。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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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前!款规定的无法—采,取改正措施消除影】响的情?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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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》一,),超过建设《工程规?划许可证确定的【建筑面积(计算容积!率部分)或者建筑】高度且超出》合理误差范》。围的;
! ? (—二,)违反建《筑间距、建筑退让】道路:红线、?建筑:退让用地边界等【城乡规划管理技【术规:定或者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确定的强制【性内容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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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侵占!现状:及,规划确定的道路、】消防:通道、广场、公【共,绿地、河湖水—面、地下工程、轨】道交通设施、—通讯设施或者压占城!市,。管线、永久性—测量:标志等?公共设?施、公?共场所用《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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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 (四)占】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!、历:史建筑保护范围【。用地进行《建设的;
【
《 : (—五)擅自在建筑物】楼顶、退层平台【、住宅底《层院内以《及配建?的停车?场地:进行建设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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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六)在已—完成规划条》件核实的建设—工程用?。地范围内擅自新建、!搭建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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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)其他无法】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!响的情形
》
《
前款第】(一)项规定的合理!误差范围的标准由】省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,主管:部门制定
【
本】。条第一款《规定的违法收—入按照该建设工程】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!市,场评估?单价与违法建设面】积的乘积确定—;建设工程造—价按照有违法建设】情形的单项工程【造,价确定?其中房屋建筑—工程按照《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!确定
《。
— 第八十一条 !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!一条第四款规定【未按照规定设置建设!。工程规划许》可公告?牌的由?当地城市、县—人民政府城》乡,规划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正的处》五,千元罚款
【
,。
—第八十?二条 《设计:单位:违,反本条例第四十二】条规:定有下列《行为之?一的由当《地城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城乡规划主—管部:门,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!严重:的由原发证》机关依法降低资质】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!书
! 》。 (一)《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编!制,建设工程设计—方案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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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】违反相关技》术标准和规范—编制建设工程设计】方案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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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三)建设工—程设计方案文—字,标明的技术经济【指,。标与图纸所示不相一!致的
】 第八十三】条 违反本条例第!四十五条和第—五十二条规定建设】工程:未经验线或》者验线不合格擅自】开工:的,。由城市?、县人民政府城乡规!划主:管,部门或者《省人民政府指定的】镇人民政府责令【停止建设限》期改正逾期不改【正的由城市、县【。人民: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或者省人民政】府指定的《镇人民政府对—建设单位处一万元罚!款,对个人处二千元罚】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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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!四条 城》市,、县: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:管部门根据本—条例第四十》六条规定在规划条件!核实过程中发现未】按照建设工》程规划?许可证?的内容进行建设的依!照本条例《第八十?条的规定处》理后:可以:依法组织竣工验收、!办理产权登》记手:续,
【 第八十—五,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六十?四条规定擅自—拆除纳入保护—名录的历史建筑【由城市?、县人民政府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责—令停止违《法行为、《。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!取其他补救措—施;逾期不恢—复,。原状或者不采取其】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!划主管部《门可以指定有能力】的单位代《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!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!用由违?法者承?担;造成严重后果的!对单位并处》二,十万元以上五十万】元以下的罚款—对个人并《处十万元《以上二十万》元以下的罚款—;造成?损失: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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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八十六条 【 违反本条》。例规:定未依法取得—有关规划许》可证的在建》或者建成项目对无】法确定建《设单位或《者个:人的城?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管部—门应当在报纸等公共!媒体和?违法:建设:项目现场予以公【告告知建设单位或】者个人依法接受处】理公告期限不少【于三十日
【。
— 无法?。确定: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!违,法建设项目》不及时拆除可能影】响安:全、交通《等的可以在向公【证机关办《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予!。以强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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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十七条! 城?乡规划?主管:部,。门作出责令停—止建设的决定后建设!单位或者《个人不停止建设的城!乡规划主管部—。门应当?立即向?本级人民政》府报告城市、县人民!政府应当自收到报】。告之日起五个—工作:日内书面《责成:有关部门采取查封】施工现?场等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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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!令限期拆除》的决定后《建设:单位或者个》人逾期?不拆除且未申请行】政复议、提》起行政诉《讼的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应当】立即向本级》人民政府报告—城,市、县人民政府应】。当自收到《报告之日起》十五个工《作日内书面责成有】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!强制拆除的费用由】违法行为人承—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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