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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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《六条: :有下列行为之一【。的责令?改正通报批评;对】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。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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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《)违:反城市?、镇或者特定地区】规划确定的规划【建设用地范围和布】局进行开《发,区、产业园区—以及其他成片—开发地区建》设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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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未按》。照规定编制和实施】近期建设规》划、年度实》施计划?的;:
! : ?(三)未建立历史】文化保护区和历史】建筑保护名录—。。以及未组织编制历史!文化保护区和历【史建筑专《。项保护规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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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《)未按照规定向上】一级人民政府报【告年度实施计划【落实情况以及城乡规!划,的编制、审批—、,实施和修《。改,情况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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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!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,、省人民《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!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本级人民政府、上!级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,主管部门《。或者监察机关—依据职权责令改正】通,报批:评;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处》分
! (一】)违反规定批准【、改变规《划,条件或?者,规划许可内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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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【。)未按照规定—进,行,验线和规划条—件核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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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三)未在历史文【化保护区核心保护范!围设立保护》标志或者未将保护】名录中保护对象资】料纳入规划》管理信息《。系统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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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四【)未划?定自然风貌区的边】界控制线并制定【保护措?施的
】 ? 第七十八条 【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有,关部门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!府,。、,上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!依据职权责》令改:正通:报批评;对直接【负责: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依—。。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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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一,)对未?依法取得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建【设,单位或者《个人:作出建设工程施工许!可或者违反建设【工程规?划许可?证的:要求作出建》设工程施工许—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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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二)对未办理规】划条件核《实的建设工程办【。理房屋产《。。。。权登记或者擅自改】。变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、乡村?建设规划《。许可证的内容进行】房屋产权登记的;】
! :。 (三)—未在历史建筑的核】心保护范围设立保】护,标,志或者未在房屋权属!。档,案库中对纳》入保护?名录的历史建—筑予以标明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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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:。十九条 建设单】位或者个人违反本】条例第二十八—条,规定未?依法办?理规划许可审批手】续建设地《下建筑物、》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!变经许可审批确【定的地下《空间的使用功能、】高度、层数和面【。积的:由当地城市、县【人,民政府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!建设:工,。程造价百分之五以】上百分之十》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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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十条? :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违反本条例第四】十条规定未依法取】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或者未按照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的规定?进行建设的》由当地城市、县人民!政府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责令停—。止建:设尚可采取改—正措施消除对规【划实施的影响—的责令限期》改正:并处建设工》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!百,分之十?以,下的罚款无法—采取改正措施—消除影响的责—令限:期拆除;不能拆除】的没收实物或者违】法收入可《以并处建设工—程,造价百分之十—。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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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应当认定为前款】规定的无法采—取改正措施消除影】响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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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一)超过建—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确,定的建筑面积(【计算容积率部分)】或者建筑高度且超出!合理误差范》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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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二)违》反建筑间距、建【筑退让?道路红线、》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!城乡规划管理—技术规定或》者控制性详细规【划确定的《。强制性内《容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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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侵占现状及规—划确定的道》路、消防通道—、,广,场、公?共绿地、河湖水面、!地下工程、轨道交通!设施、通讯》设施或者压占城市管!。。。线、永久性》。测量标?志等公?共设施、《公,共场:所用地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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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 :(四)占用》。各级:文物保护单位、【历史建筑《保,护范围用地进行建设!的;
! : (五)擅!自,在,建筑物?楼,顶、退层平台、【住宅底?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!。车场地进行》建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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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!。。。在已完成规划条【件核实的建设工程用!地范围内擅》自新建、《搭建:建筑物、构筑物的;!
《
! (七)其他无法采!取改正措施消除影】响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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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【款第(一)项规【定的合理《误差范围的标准由省!。。人民:政,府城:乡,规,划主管部门制定
!
《。 ? 本条第一款—规定的违法收入【按照该建设工程【的销售平均》单价或者市》。场,评估单价与违法【建设面积的乘积【确,定;建设《工程造价按》。。照有违法建设—情形:的单项工《程造价?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!程按照单体建—筑物:工程造价确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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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十一条— 建设单位或【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!四十一条第四款【规定未按照规定设】置建设工程规—。。划许可公《告牌的由当地城市】、县: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,主管部?门责: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不改正的处》。五千元罚款
【
【 第八十二条— 设计单》位,。违反本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当地城市、》县人民政府》城乡规?划,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;情节?严重的由原发证机】关依法降低资质等】级,或者吊?销资质证书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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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(一【)违反规划许可内容!。。。编,制,建,设工程设计方案的;!
【 (】二,)违反相关》技术标准和规范编】制建:设工程设计方案的;!
】 《 (三《。)建设工程设计【方案文?字标明的技》术经济指标与图纸】所示不相《一致的
《
— , :第八十三条 — 违反本条例—第,四十五条《。和第五?十二条规定建—设工程未经验线或】者验线不合格—擅自开工的》由城市、《县人: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。部门或?者省人民《政府指定的镇人【民政:府责:令,停止建设限期改正】逾,期不改正的由城【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!。规划主?管部门或《者省人?民政:府指定的镇》人民政府对》建设单位《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!处二千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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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八十—四条 城市—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根》。据本:条例第四十六条规】定在规划条件核实过!程中发现未按照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的:内容:进行建?设的依照本条例【第八:十条的?规定处理后可以依法!组织竣?工验收、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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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十—五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:六十四条规》。定擅自拆除纳入保护!。名录:。的历史建筑由城【市,、县人民政府城乡】。规划主管部门责【令停止违法行为【、限期恢复》原状或者采取其他】补救措施;逾期不恢!复原状或者不采取】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!规,划主管部门可—以,指,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!恢复原状或者采取】其他补?。。救措施所需》费用由违法者承担】;造:成严重后《果的:对单位并处二十万】元以上五十万—元以下?的罚款对个》人,并处十万元以上二】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!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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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十六条 —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未依法—取得有关《规划许可证》的在建或《。者建:成项:。目对无法确定建【设,单位或者个人—的城: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应当:在报纸等《公共媒体和违法建】设项目现场予以公告!告知建?设单位或者个人依】法接受处理公告期】。限不:少于: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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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确定!。建设单位或》者个人的违法建设】项目不及时》。拆除可?能影:响安全、交通等【的可以在《向公证机关》。办理证?据,保,全手续后予以强制拆!除
【 第八十七条! , 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!的,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!个人不停《止建:设的城乡规划主【管,部,门应当立即向本级】人民政府报告—城市、县人》民,政府:应当自收到报—。告之:日起五个工作日【内,书,。面责:。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!施工现场等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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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作【出责:令限期拆除的决定】。后,。建设单?位或者个人逾期不】拆除且未申请行【。政,复议、提起行—政诉讼的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!本,级人民政《府,报告城市、县人民】政府应当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】十五个工作日内【。书面责成有关部门依!法强:制拆除强制拆—除的费用由违法行】为,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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