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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《章 医疗事》。故的技术鉴定—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:二条:  省?、地:(州、市)、县(】市、区?)应分别成》立,各级医疗事故技【术鉴定委员会由【具有临床经验、有】权威、?作风正派、坚—持原则的《主治医师、主管【护师以上医务人员】和有一定业》务水平的卫生行政】管理干部111【9人组成 【  《   各级医疗【事故技术鉴定委员】会(以下简称鉴【定委员?会):办公室设在同—级卫生行政部—门, 》。   ?。  鉴定委员会人】选由卫生行》。政部:门提名报请》同级人民《政府批准 》 ?   《  第十三》条  ?医疗事故或事—。件鉴定申《请限于事故或事件】发生后6《个月内提出逾—期不予受理;病员死!亡的:其家属应在病员死】亡,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!15天内提》出申请 《 》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鉴定委员会—是对医疗事故—进行技术鉴定的唯一!合法机构负责辖区内!医,疗单位发生的—医疗事故的》技术:鉴定工作各级鉴定】委员会的鉴定为处理!医疗事故的依据【省级医疗事》。故技术?鉴定:委员会?。的,鉴定为最《终,鉴定:  【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,鉴定委员会》接到申请后》应按规定要求医【疗单位出《具有关医疗原始资料!并认真审阅如资料不!全或情节不清则有权!要求医疗单》位补充或对有关【事实进行复查—在鉴定过程中如有】重大分歧意见时应做!进一步调《查、核实《也可邀?请有关专业人—。员一起讨论再作结】论 —     第十六条!  非鉴定委员【会,成员和未经邀请的人!员一律不得参加鉴】定工作事故或—事件的当事人和【有利害关系的人员】应当回?。避鉴定?委员会有权要—求有关医疗单位和】当事人到会陈述【回答问题但在鉴【定时应离《开会场 —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七条?  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干扰鉴定委员!会,的工作不得对鉴【定委员?会成员进行》威胁:、恐吓、辱骂、殴打!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医疗事【故,技术鉴定《费,由申请方预付经鉴定!后属医疗《事故的由《医疗单位(》或个体开业的医务人!员支付);不属医】疗事:。故的由申请和—委托鉴定《的一方?。支付  ! ,  医疗事故—。技术鉴定收费标【准  】   省级每次30!0元; 《   【  地(市、州)级!每次250》元; ?  —  : 县(?市、区)级每次2】00元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