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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奖!励与处罚 》。 ? :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八条  信访人【提出的意见、建议】。、批评、《检举等对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!者对改进国家机【关工:作促进廉政建设保】护社会公共》利益有?突出:贡献的由有关—国,家机关和单位给予】表彰:奖,励 》  ?   第三十—九条 ? 对在信访》工,。作中作出显著—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》由有关国《家机关给予表彰奖】励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【。十,。条,  国家机》关负责人《和其他?工作人员在信访【工作: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。由本机关或》者上级国家机—关依照有关规定给】予通报批评》或者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《)缓报、隐瞒重大、!紧急信访事》项和信访信》息,或者不及时采取【措施处理的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?二)拒?不执行有《权,处理机关作出的【信访事?项,处理意见的;—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三)在维】护信访秩序中不履】行职责或者采取措】施,不力导致事态—扩大:。造成不良《后果:的,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》),拒,不受理?。、办理信访》事项的;应》。当向信访人告知【或者答复《拒不告知或》者答复的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办理—信访事?项推诿、敷衍、拖延!无正当理由》超过办理《时限:或者谎报、不—报办理结果》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丢—弃、隐匿或者擅自】篡改、销毁信访材料!的;:。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七—)泄露信访秘密【或者将控《告、检举材料擅自】转交:。或者泄露《给被:控告、检举》。单位和人员的; ! 《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?(八:。)对信访人进—行刁难、压制、【歧视或者打》击报复的; 【 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 (九)利用职!权徇私?舞弊、索贿》受贿的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十)应当回避拒!不回避的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十一)其他违法【违纪行?为  】   ?第四:十一条 《 信: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九!条规:定的经信访工—作,机构说服《教育无?效由:信访工作机》构通知其所在单位】或者居住地的—有关国?家机关将其带回【。教育处理;对违反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治:安管理处罚法的由】本机关所在地的公安!机关将其《带离机关和信访【接待场所依法予以处!罚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