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奖!励与处罚
》。
?
:
第三十!八条 信访人【提出的意见、建议】。、批评、《检举等对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!者对改进国家机【关工:作促进廉政建设保】护社会公共》利益有?突出:贡献的由有关—国,家机关和单位给予】表彰:奖,励
》
? 第三十—九条 ? 对在信访》工,。作中作出显著—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》由有关国《家机关给予表彰奖】励
—
第四【。十,。条, 国家机》关负责人《和其他?工作人员在信访【工作: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。由本机关或》者上级国家机—关依照有关规定给】予通报批评》或者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
】
— 《 (一《)缓报、隐瞒重大、!紧急信访事》项和信访信》息,或者不及时采取【措施处理的;
!
【 : (?二)拒?不执行有《权,处理机关作出的【信访事?项,处理意见的;—
! : (三)在维】护信访秩序中不履】行职责或者采取措】施,不力导致事态—扩大:。造成不良《后果:的,;
《
】 (四》),拒,不受理?。、办理信访》事项的;应》。当向信访人告知【或者答复《拒不告知或》者答复的《;
】 — (五)办理—信访事?项推诿、敷衍、拖延!无正当理由》超过办理《时限:或者谎报、不—报办理结果》的;
】 — (六)丢—弃、隐匿或者擅自】篡改、销毁信访材料!的;:。
?
【 (七—)泄露信访秘密【或者将控《告、检举材料擅自】转交:。或者泄露《给被:控告、检举》。单位和人员的;
!
《 ? : ?(八:。)对信访人进—行刁难、压制、【歧视或者打》击报复的;
【
— , : (九)利用职!权徇私?舞弊、索贿》受贿的;
【
:
— : (十)应当回避拒!不回避的《;
【 (!十一)其他违法【违纪行?为
】 ?第四:十一条 《 信: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九!条规:定的经信访工—作,机构说服《教育无?效由:信访工作机》构通知其所在单位】或者居住地的—有关国?家机关将其带回【。教育处理;对违反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治:安管理处罚法的由】本机关所在地的公安!机关将其《带离机关和信访【接待场所依法予以处!罚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