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,
第一章 总则【。
《
第!一,条 为了》规范信访《工,作密切国家机关【与人民?群众的?联系接受人》。民,群众的监督畅通信】访渠道维《。护信访秩序保—护信访人的合法权】。益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宪法、国务院信【访条例和《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?
《
: 第《二条 本条例所】称信访?是,指信访人采用书信、!电话、传真、—电子邮件、走访等】形式向国家机关咨】询问题、反映情况提!出,意见、建议或者【。投诉请求依法由【有关国家机关—处理的?活动
》
:
本条例所!称信访?人是指采用前款【规定的形《式提出信《访事项的公民、法人!和,其他组织
!
本条例所!称国:家机关是指本省行政!区域内?的各:级国家权力机关、】行,政机关、审判—机关、检察》机关
】 《第,三条 信访工作】应当:坚持:属地管理、分—级,负责谁主管、—谁负责依法、及【时、就?地解:。决,。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!合的原则
》
【。 第四条 — 国家机关应当【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!导确定一位负责人主!管,信访:工作
! ?主要负责人对信访】工作负领《导责任主管负责【人负:主管责任其》他负责?人按:照分工负分管责【任
! 第?五条 ? 国家机关应—。当,建立以?下信访工作制度【
:
】 (一—)信访工作目标管理!制,度;
! ? (二)【信,访,。工作联席会议制【度;
! 》 (三)国家机关!负责人阅批重—要来:信、接待重要来访】、包案处理重大【信访事项制度—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!制度;
《
【 (四】)重要信访事项【督查督?办,制度;
》
,。
! (五《) 国家《机,关之间信访受—理情况?相互通报制》。度,;
!。 (六)!重,大、紧急《信访事?项应急处置》制度;
】
《 ? (七)信访【矛盾纠纷《排查:调处制?度;
—
】 (八)信访督】查,员制度;
】
,
】 (九)信访事项】的登记、受理、办】理、回复、》。报,告、归档、》保密制?度;
【
】 (十)对信—。访,问题突出单位通【报制度和对其负责】人谈话诫勉制—度;
! : : (《十一:)信访工作》中失职、渎职行【为,责任追究《制度;
—
【 , (十二)【 其他?信访工作制度
】
:
信【访工作机构应当在信!访接待?场,所的:显著位置《张,贴信访?工作制度接受社【会,和,信访人的监》督
【 第六—条 : 公民、法》人和其他组》。织应当自觉维护信】访秩序支持》、配合国家机关、】信访工?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依法处?理,信访事项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