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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优待奖励!与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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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】条 依法办理结】婚登记的夫妻可【以享受婚假30【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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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符合本【条例:规定生育子女—的,女方享受《产,假180天;男方享!受护理假30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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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职工在》婚假、产《假、护?理假期间其工资、】奖,金、福利待遇不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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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 —在全:面两孩?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!只生育一个子女并】领取了独《生子女父母》光荣证的夫妻—享受下列奖励和【优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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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》(一)自领证—之月起至独生子【女十六?周岁止每月给—予不低于10元【的独生子女父母【奖励费?;
! 《 (二)独生子女!父母属国家机关【。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!或,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!由,各自所在单位—给予不低于10【00:元的一?。次性奖励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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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安排就【。业、组织《劳务输出时应—当在同等条》件下优先安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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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— (四)其独生!子女优先入托、入】园、入学、就—医有条件的》单位可以免》。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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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五)对贫困的【独生子?女,父母优先发放或者】适量增加社》会救济金《和生活困难补助【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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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?),其独生子女发生意】外伤残、死》。亡后不再生》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!其住所地的乡(【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!道办事处列为社【会保障家庭享受社】会救:济金等优待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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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二十一条 已经获!得独:生子女?父母光荣证》的,农村居民家庭—除享受本《。条例:第二十条的规定【之外还应享受下【列优:。待与:奖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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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一—)免去夫《妻双:方两年本村内集【体生产公《益事业所筹劳务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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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(二)?申请使用宅》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!下应:当给予优先审批;】
《
》 , 《。(三)优先安排夫】妻双方或者其独【生子女在乡(—镇)公益岗位中就】业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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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【对贫困家庭优—先发放扶贫贷—款,落,实,帮扶:资金安排扶贫项【。目和技术培训—
》
《 第:。二十二?条 育《龄夫妻系《农村居民符合—下列条件之一的【由县级人民政府给】予不低于1》000元《的一次性奖励—:
【 《 ?。 (一)在全面【两孩政策实施—前只生育一个—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!经,获得独生子》女父:母光荣证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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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二):符合本条《例第十八条再—生育子女《条件在全面两孩【政策实施前自愿【。申请放弃生育的【
,。
《
? :第,二十三条 》 独生子《女父:母奖励?费的支付夫妻双方均!系国家工作人员或者!企业事业单位—职工的由双方所【。在单位分《担,;一方系《国家工作人员或【者企业?事业单位职工另一】方系城镇无业居民或!者农:村,居民的全部由国家工!作人员或《者企业?事业单?位职:。工所在单位发—放;夫妻双方均系城!镇无业居民或—者农村居民的—由,。其住:所地:的街道办《事处或者乡(镇【)人民政府发—放,所需资金由县(市、!区)、乡《(镇:)人民政府》列入:财政预算在》计划生?育,事业费?中列支?
! 第二十四条 【 在全面两孩政策】实,施前育龄夫妻系【农村居?民符合?规定生育了两个【女孩或者民族自【治,地,方,符合规定生育—了三个女孩的自夫妻!一方:。施行绝育手术—。之,日起享受本条例第】二十一条的优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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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!村居民中男方—到有女无儿家结【。婚落户的和实行【计划生育的贫困家】庭乡(镇《)以:上人民政府应当在】。。以工代赈、扶贫【项目、?扶贫贷款和社会救济!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!有条件的地方可【以根据政府引导、农!民自: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!式的养老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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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五》条 已经享受本条!例第二十条、二【十一条规定的家【庭和夫?妻再:生育:或者收养子女的停】止享: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!经享受的《不再退?回
!。 , ,。全面两孩《政策实施后不再发】放独生子女》父母光荣证不再享】受,独,生子女及《其父母?相关奖励优待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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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【条 对计划生育】工作:人员和技术服务人】员在:职期间应当给予计划!生,育岗位津贴具体办】法由:。省人民政府》制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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