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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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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一条 】为了控制人口数【量提高人口素质实】现人:口与经?济、社会《、资源、环》境的协调发展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!与计划生育》法等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结合《本省实际《制定本?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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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!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的公民、法人】和其他?。。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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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实行计【划生育基《本国策?是全社会的》共同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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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开展人口与》计划生育《工作应当坚持人口】与发展综合决策坚】。持,宣,传教育为主、避孕为!主、经常性工作为】主的方针实行计划】。生育政务公开、村】务公开采取教—育,、法律、《经,济、:行政:等,措施进?行综合治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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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各级人民】政府领导本行政【区域内的人口—与计:划生育工作》实行行政首》长负责制、目标管理!责,任制:完,善,考核办?法落实奖罚措施并对!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!作中作出《显著成绩的公—民,、法人和其他组【织给予表彰和奖励】。
! 第五条《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。卫生和计划》生育行?政部门?负,责本:行政区域内的—。计划生育工》作和与计划生育【有关的人口》。工,作
】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其—。他有关部门应—当在各自的》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!有关的人口与—计划:生育: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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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 》 ,工会、共《产主义青《年团、妇女联合会、!计划生育协会等社】会团体?以及企业事业组【织和公民《都有: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!口,与计划生育》。工作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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