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《。则
?
?。
第一!条 为《了控制人口》数量提?高人口素质实—现,人口与经济、社会、!资源、?环境的协调发—展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人口与计划【。生育法等有关—法律、法《规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例《
! 第二条 本条例!适用于户籍和住所】在本省行政区域【内的公民、法—人和其?。他,组织
【
第三条 ! 实:行计:划生育基《本国策是全社—会的共同责》任,
》
开展人口!与计划生育工—作应当坚持》。人口与发展》综合:决策坚持宣传—教育为主《、避孕为主、经常】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!行计划?。生育:政务公开、村务【。公开采取教育—、法律、经济—、行政?等措施进《行综:合治:理
【 , ?第四条 《 各级?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!区,域内的?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!实行行政首长负责】制、目标管》理责任制完》善考核办《法落实奖罚措—施并对在人口与【计划生?育工作中《作出显?著成绩的公民、【法,人和:其他组织给予表彰】和奖励
《
【 , 第五条 》 ,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卫生和计划生育】行政:。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计?划生:育工作和与》计,划生育有关》的人:口工:作
《。
县级!。以上人民政府其【他有关部门》应当在各自的职责】。范围内?负责:做,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!生育工作
—。。
第!六条 工会、【共产主义青年—团、妇?女联合会、计划生】育协会等社会团【体以及企业事业组织!和公民都有协助【人,民政府开展人—口与计划《生育工作的义—务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