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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 资金?筹措与管理》
【
第三十六!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建立政】府投资为主、多【渠,道,筹,资,为辅:、鼓励?社会各界《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!建设、?养护和管理资金筹】措机制
】
第三十七!条, 农?。村公路建设、养【护和管理资金的【来源主要包括
【
》 【 (一)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补!助的专项《。资金;
】
】 (二)市县人民政!府安排的财政—。性,资金;
! — (三)村民委】员,。会通过“一》事,一议”等方式筹集】的资金;
—。
【。 : (四》)企:业、:个人等社会捐助资】金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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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通过拍!卖,。、,转让农?村,公路冠名权、—路,域资:源开发权《等方式筹《集的资金;
【
】 , (六)通过】其,。他方式筹集的资金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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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》八条 省人民政】府,每年从新增》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!例安排?农村公路养护资【金具体标准由省人民!政府制定
【
— 市(州)、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【应当根?据财:政增:长情况逐步调整提】高农村公路》养护资金筹集比【例加大资金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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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九条 】。省交通运输》主,管部门按照规—。定统:。筹安排农村公—路,大,中修等养护工程资】金
】 第四十条 !各级:。。人民政府应》当,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!、养护?和管理资金的管【理建立?健全资金管理—制度提高资》金使用效益农—村公路建《设、养护和》管理资金应当按工程!。进度及时拨付—到位并?。实行专项《核算、专款》专用任何单》位和个?。人不得截留、挤占和!挪用
! , 审计、财政【部门应?当做好农村公—路建设、《养,护和管理资金的审】计和监?。督,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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