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规划和建《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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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》 农村公路规划】应当根?据当:地经济?。社会:发展和?新农:村建设的实》。际需要编制与—国道、省《道发展规划和干线公!路,网相衔接与农村运输!网络规划《相适:应与城乡《。建设规划及其—。他运输发展方式相】协调符?合国家及《全省交通运》输,发展目标《
! ,。第,九条 ? 县道规划由县(市!、区)交《通运输主管》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编制?经同级人民政—府审定后报上一【级人民政府批准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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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道!、村道规划》由县(市、区)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协助乡(镇)】。人民政?府编制?报县: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?。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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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!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!应当由市(州)【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统一汇编后报省】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备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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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】 经批?准的农村公》路规划需要》修改的由原》编制:机,关提出修改》方案并按原程序【报批、?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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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一条 县(市!、区)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按照农【村公路规划结合本地!实际提?出年度建《设建议计划经—同级人民政府审定】后报市(州)交通】运输主管部》。门汇总、审核由省】。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审核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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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! 农村公路建设应】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!进行改建或者—扩建:县道按?照不低于三级公【路技术?标,准建设?乡道按照不》低,于,四级公路技术—标准建设村道建设标!准根据当地实际需要!和经济条《 件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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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:。 二级以上农村】公路和中型》以上桥?梁、隧道工程项【目的设?计分初步设计和【施工图?设计两?个阶段进行;—其他工程《项目可以直接采用】施工图一《阶段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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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】 四级?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!以上桥梁《、隧道工程》。的设计?应当由具有相应【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!;其他农村公路工程!的设计可以》由具有工程技—术,资格的技术》。人员承?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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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》五条 二》级,以上:农村公路、》中型以上桥梁、隧道!工程项目应当由市(!州)交通运输—主管部?。门办理施《工许可;其他列入】年度建设计划—的农村公路建—设项目完成施—工图设计批复即可开!工,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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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六条 ? ,农村公路建设—。项目实行工》程监理制《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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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级》以上农村公路、中】型以上?桥梁、?隧道:建设:项目应当通过招标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!监理单位进》行监理;其》他农村公路项目【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!以通过招《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!机构或者聘请具【备相:应资:格,的人:员进行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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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条: 农?村公路?建设项目符合法定】招标条 件的应当依!法进:行公开招《标
】。 农村公路【建,设项目可以在同【一乡:。(镇)范《围内多项目一并【招,标规模较大、—技术复杂《的农村公路建设项】目以及大桥、—特大桥和《隧道建设项》目应当单独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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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招标结果应】当在当地《进行公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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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《 ,县级以?上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应?当建立健《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!加强对农《村公路?建设质量的技术指导!和监督检《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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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】市、区)交通—运输:主管:部门和乡(镇)人】民政:府应当聘请》技,术人员、群》众代表参与农村公】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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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农【村公路建设》项目: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】。制和工程《质量:责任:追究制
! ? 农村公路》建设、设计、施【工、监理和质量监督!等单位应当明确【安全和质量管—理责:任落实安全》和质量?保证措施《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!
【 , 第?二十条 》农村公路建》设,项目实行质量缺陷】责任期制度和—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!缺陷责?任期为?交工验?收合格后一》年质量保证金一【般为施工《合同:总额:。的百分之《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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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—一条 农村公【路建设项目应当按】照规定进行交(【竣,)工:验收未经验收或者】验收不合《格的:不得交?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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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交工验收由项目法】。人负责?竣工验收由各级发】展和改革《部门或?者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按照农村公—路建设项目》审批:权限组织进》行验收结果应当送省!交,通运:输主:管部: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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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二级以上农》村公路、大桥、特大!桥、隧道建设项目】工程按公路基本【建,设项目进《行交(竣)》工验收;其他农村】公路建?设项目交(竣)工】验收可以合并进行但!应当:执行相应的质量【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!量保修期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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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【二条 农村公【路,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档案管【理的有关规定—建立工程档》。案及时收集、—整理、?保,存工程资料竣工验】收合格后移》交县(市、区)农】。村公路管理》。机构: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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