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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设?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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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《 设立二手》车交:易市场应当具备下】列条件
》
?。
: 》 , (一)《符合本市商业—发展:规划;
! : ? (《二)经营者具备【企业法人条件;
!
! (三)—有固定的《交,。易场所具《有,。合,法的:商业用地手续—城,市区域内设立的交易!场,所面积不少于2【万平方米交易—大厅:不少于500—平,方,米;县域内》设立的交易场—所面积?不少于1万平方米交!易,大厅不少于》3,。00平方米》;
【 — :(四)能为二—手车经营主体—提供必?要的配?。套服务?设,施和场地《场内应当《设置:查验区、展示区、】休息区、交易大厅等!具体区域;
!。
《 》 (五)能》为公安?部门、税务部门提供!办公场所
【
:
》第六条 《 : 设立?二手车经销》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!件
》
?。 《 (《一)符合本市—商业发展《规划;
》
?
【 (?二)具备企》业法人条件;
】
《 【 (三)有固定【的经:营场所城市区域内】设立的?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!。。500平方》米;县域内》设立:的经营场所面积【不少于300平方米!;
!。 : ,。 (四》)有必要《的配套服务》。设施
?
】 第七条《 : 设立《二手车鉴定》评,估机构应当具备【下,列条件
【。
: 》 (一)是【独,立的中介《机构;
! 》 (二)有固】定的经营《场所建筑面积不【得少于20》0平:方米有符合规—定的车辆技术检【测设备和《配套设施《;,
— :。 《 (三)有3名】以上从事二手车【鉴定评估《业务的专《业人员?。;
》
》 (四)注!册资本金不少于3】0万元;《
》
— (五)—有规范的《合伙协?。议或公司章程、【内,。部管理制度》、,治安:制度、信誉保证制】度及鉴定评》估过失赔偿制度【;
》。
,
!(,六)符合国家有关】规定的财务管—理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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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七?)法律、行政—。法规规定的其他条】件
! 第?八条 《 设立二手车拍卖!。企业应当符合中【。。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!。。等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的,。规定
】 第九条【 《设立二手车》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!业法人条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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