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设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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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五条【 ? 设立二《手车:交易:市场应?当具备下列》条件
! 【。。(一)符合本市【。商,业发:展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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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《。经营者?具备企业法人条【件;:
】 : : (三)》有固定的交易场【所具有?合法的商业用地手续!城市区域内设立【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!于2万平方》米交易大厅不少于】500平方米;【县,。域内设?立的交易场》所面积?不,少于1?万平方米《。交易大?厅不少于30—0平方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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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【)能为二手》车,。经营主体提供必要】的配套?服务设施和场—。。地场内应当》设置查验区、展示区!、休息区、交易大厅!等具体区域;
】
】 (》五)能为公安部门】、税:务,部门:提供:办公场所《。
》
第六条 ! ?。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!。应当:具备:下列条件
》
— ?。 (一)符合!本市商业发展规划】;
【 —。 , ,(二)具备企业【。法人条件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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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:三)有固定的经【营场所城市区—域内设立的经营【场所:面积不少《于500平方—米,;县域内设立—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!于,300平方米;【
【 《 (四)—有必要的配套服【务设施
】。
? 第七条 — 设立二手车】鉴定评估机构应当】具备下列条件
【
,
》。。 , —。(,一)是独立的—中介机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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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:(二)有固定—的经营场《所建筑?面积:不得少于20—0平方米有符合规定!的车辆?技术检测设备和配套!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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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三)有3名以上【从事二手《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!业,人员;
《。。
【 《。 (四)》注册:资,本金不?少于30万》元;
《
》 【(五)有规》。范的:合伙协议或公司【章程、?内,部管理制《度、治安制度、【。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!评估过失赔偿制度】;
《
【 《(六)符合国—家有关规定的财【务管:理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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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】法律、行政法—规规定的其》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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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:条 : , :设,立二手车拍卖企业】。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拍,卖,法等法律、法规和】。。。规章的规定
】
【第九条 — 设立二手车经纪机!。构应当具备企业法】人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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