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设《立条件
!
第五条!。 , , :设立二手车交易【。市场应当《具,备下列?条件
》
— (一)】符合本市商业发【展规划?;
! (二】。),经营者具备企业法人!条件;
《。
【 (三】)有:固定的交易场所【具有合法的商业用地!手续:城市区域内设—立的交易场》所面积不少于2【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!少于50《0平:。方米;县《域内设立的》交易场?。所面积不《少于1万平方—米交易大厅》不少:于3:00平?方米;
《
?。
》 :。 (四)能【为二手车《经营主体《提供必要《的配套服务设施和】场地:场内应?当设置查验区、展】示区、休息》区、交易大厅等【具体区域;
】
】 (五)—能为公安部》门、税务部门—提,供办公场所》
【 第六条 】 设立《二手车经销》。企业应当具备下【列条件?
】 (一】)符合本市》商业发展《规划;
【
《 (二】)具备企业法—人条件;《
》。
》。 (三)【有,固定:的,经营场所《城市区域《内设立的经营—场所面积不少于【500平方米;【县域内设立》的经营场所面积【不少于300平【方米;?
【 : (—四)有必要的配【套服务设《施
—
第七【。条 设—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!构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
! , , (一)是!独,立的中介《。机构;
《
,
,
【 (二—)有固定的经—营场所?。建筑面积不》。得少于20》0,平方:米有符合规定的【车辆技术检测设【备和配套《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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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。(三)?有3名以上从事二】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!专,业人:员;
》
:
? ? (四)—注册资本金不—少于3?0万元;《
:
— : (五)有规!范的合伙协议—。或公司章《程、内部《管,理制度、治安—制度、信誉》保证制度及》鉴定评估过失—赔偿制度;
!
,
【 (六《)符合国《家,有关规定的财务【。。管理:制,度;
—
?。。 【(七:)法律?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!他条件
【
第【八条 《 , ,设立二手车拍卖【企业应当符合中华】。人民:共和国拍卖法—等法:律,、法规和《规章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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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。九条 》 设立二手车经纪】机构:应当具备企》业法人条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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