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 设立条件 — :    】 第五条  —  设立二手车交】易市场应《当具备?下列条件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》)符合本市商业【发展规划; —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,)经:营,者具备企业》法,人条件; — ?。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【)有固定的交易场所!具有合法的商业【。用地手续城市区【域内设立的交—易场:所面:积不少于2万平方】米交易大厅不少【于500《平方米?;县域内设》立的交易场所面【积不少于1》万平方米《交,易大厅不少于—30:0平方米;》。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四—)能为二手》车经营?主体: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!设施和场地场—。内应当设置查验区、!展示区、休息区、】交易大?厅等具体区域—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五)能!。。为公安部门、税务】部门提供办》公场所? 《     第【六条:    设立二手】车经销企业应当【具备下?列条件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符》合本市商业发展【规划; 【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二)具【备企业法人条件;】。 《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?(三)有固定—的经营场所城市【区域内设立的经营】场所面积不少—于500平方米;县!域内设立的经营场】。所,面积不少《。于300平方—米; ?。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四)有《必要的配套服务【设施 —     第七】条    设立二手!车鉴定评估机构应】当具备下列》条,。件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是】独立的中介》机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》)有固定的》经营:场所建筑面积不【得少于200—平方米有符合规定的!车辆技术检测—设备和配套设施;】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三)有3】名以:上从事二《手,车鉴定评《估业务的专业—人员; 《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注册资—本金不少于30万】元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五)有规范的【合伙协议或公—司章:程、内?部,管理制度、》治安制度、》信誉保?。证制度及鉴定评估】过失赔偿制度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六)符】合国家有《关规定的财务管【理制度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七)》。法律、行政》。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! 》。。     》。第八:条    设立二手!车拍卖企业应当【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】。国拍卖?法等:。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的《规,定 :   【。 , 第九条  —  设立二手车【经纪机构应》当具备企《。业法人条件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