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招标范围、方—式和组织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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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第六条 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投标法第三—条规定范围内的工】程,建设项?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】、设计?、,施工、监《理以及与《工,程建设?有关的?重要设备、材料等】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!
》。
《 ,第,七条 政府及其有!关部门?选择:下列项目的投资人】。、经营人或者承【办人:达到:规定规模和标准的】应当:通,过招标?的,方式确定《
?。
》 (【一)国有《。自然资源的经—营性开发项目;【
《
? ,。 , (二)】基础设施、市政公用!。事业和公共信息技术!平台: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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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《三)有限公共资源配!。置项目;
》
—。 ? : (?四)政府投资项【目,;
】 《 (五)政府】。组织或?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!。目
》
: 前款所列】项目的招标人由项】目所在地的县级【。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?确定;?跨行政区域建设【项目:的招标人或者涉及跨!行政区域《资源配置调整项目的!招标人由共同上【一级地方人民政府】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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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有偿转让企—业国有产权选择国】有或者?国有控股企》业承包?人、:。租赁人?的可以通过招标方】式确:定
?。。
— :法律、法规另有规】定的从其规定—
《
》 第八条 —医疗:设备、医疗器械和药!。品采:购项目使用财—政性资金的货—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达!到规定规《模和:标,。准的以及省人—民政:府决定招《标的其他项目—必,须进行招标
【
法!律、行政法规对使】用财政性资金—的货物和服务采购】项目的?招标:投标活?。动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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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省人—民政:府发展?改革:。部门会?同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法制定本条】。例规定必须进行招】标项目的具体范【围和:规模标准报》。省人民政府批—准,后公布施行
【
】使用财政性》资金的货物和服务采!购,必,须进行招标的—具体范围和》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!府财政部门依法【制定报省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公布施行【
【 : 第十?。条 : 依法必须进行【招标的项目全—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!的、国有资金投【资占控?股,或,者主导地位的以及】本条:例第七条和第—。八,条所列?项目:应当:公开招标但》有,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。经项目审批部—门批准可以》邀请招标
》
》 【 (一?)涉:及国家安《全或者国家秘密不适!宜,公开招标的;
】
》 【。(二)技术复杂或】者有特殊《专业要求仅有少【数几家潜《在投标?人可供选择的—;
《
,
】 (三《)采用公开招—标方式所《需费用占项目—总价值比例》过大不符合经—济,合理性要求》的;
】 (!四)受自然资源或者!环境条件限》制,不,适宜公?开招标的有下列情形!。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!门批准可以不—招标
】 , (】一)涉及国》家安全、《国家秘?密、抢?险救灾不适宜招标】的;
【
—。 (二)利【用扶贫资金实—行以工代赈》、需要使用农民【。工不适宜招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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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—采用特定专利或者】专有技术或者对建】筑艺术造型》有特殊要求而无法达!到投标人法》定人数要求的
【
《
企—业投:资占控股《或者主导《地位:的建设项目该—企业具备自行生产】符合:项目要求的货—物的能力或者—。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!勘察:、,设计、施工资质等】级的其?相应事项可以不招标!
】 , 法:。律、法规《。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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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【。条 依法》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!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!的可以自行办—理招标事宜
】
【 (》一)具?有独:立承担民事责任【。能力;
【
?。 《 (二)具有与!招标项?目规模和《复杂程度相》。适应的专《业技术力量;—。
《
》 ? :(,三,)设有专门的招【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!上专职?。招,。标业务人员;—。
?
? 《 ?。 (四)熟悉—和,。掌握有关招》标投标的法律、【法规和?规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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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十二条 招标人!具备自行招标条【件的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强制—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!机构办理招标事宜
!
》 , 招《标人不具《备自行?招标:条件的应《当委托具有国家【规定相应资格的【招标代理机构代【理,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以任何方式【为其指定招标代理机!构其中属于依法必须!。。进行招标的政—府投资?项目的招标人的应当!通过比选等公平竞】争方式?确定招标代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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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三条 !招标代理机》构应当在资格认【定部门依《。法认定的资格—等级:范围内承《担,招标事宜并遵守【本条例关《于,招标人的规定
!。
招标!代理机构应当根据】招标:代理合同《的约定?在代理权限范围内】办理招标事》宜并不?得接受同一招标项】目的投标《咨询服?务
】 第十四条【。 :。。招,标,代理机构不得与行】政机关和《其他国家机关存【在隶属关《。系或者其他利益【关,系
《
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应当及时《将通过资格认定的】招,。标代理机构名单【向社会公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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