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。 ,医疗:。事故:的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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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二条 《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!根据:。事,故等级、情节和病员!的情况?参照医疗事故—。分,级标准给予》一次性?。经济补偿其补—偿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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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一级》医疗事故死者生前】系家庭主要》劳动力(需有乡、】街道人民政府的证明!)或产妇死亡留有活!婴,的最高不超过—三千元;死者生前】系家:庭非主要劳动—力最高不超》过二千五百元;【死者系未参加—工,作的青少《。年、儿童及六—十岁以上的》老年人(含》六,十岁)最《高不超过《二千元?;死:者系不满三周—。岁最高不超》过,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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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二级医疗事故评为!甲等的最高不超过】二千五百元》;评为乙等的—最高不超过一千五】百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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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】疗事故评为》甲,等的最高不超过一千!元;评?为乙等的最高不超】过六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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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个体开业医务人!。员乡:村医生及《合,格的卫?生,。员发生医《疗事:故参照上述》标准执?行
】 集体》所有制医《疗,单,。位发生?医疗事故参照上述】事故级别的补偿标】准减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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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?。十三条 医疗【事故补偿费》由医疗?单位支付《。给病员或《其家属病员或其家】属所在单位不—得因给予了医—。疗事故补《偿费而削减病—员或其家《属依法应该享受的】福利待遇和生活补】贴
【 , 第《二十四?条 医疗事故的补!偿费的支出医—疗单:位,在“其他费用”项目!中增列“处理医疗】事故补?助费”一《。节科目村办卫—生所(?室):造,成,。的医疗事故的—补偿费由村》集体经济负担;【个体开业医务人员造!成的:医,疗事故的补》偿费:由开业医务人员本人!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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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《五条 病》员由于医疗》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!。用由医疗单》位支:付
】 ?在医疗?事故发生《前的医疗《费用医?疗事故发生》后与抢救或补—救措施无直接关系的!医疗费用以及自【。通知:病员(包括产妇【遗留的?活婴)出《院日期?起,的住:院费用由病员、家属!或,其所:在,单位支付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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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病员在【医疗:单位死?亡后尸体应一律【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!。尸体存放医》院太平间的时间夏】秋季节不得超过二天!冬春:季节不得超过三【天逾期不处理的【经,当,地卫生行《政部门批《准并报公安》部,门备案医疗单位【有权:决定送火葬场火【化后的骨灰应—通知家属《。领回:尸体送?往火化处理的一【切,费用由?。死者家属或所—在单位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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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六条: 因医疗事故【。致残:的病员不需要继续】。住院治疗的产妇【死亡留有《活婴的自《接到出院通知一【。周之内其家属或【所在单位应及—。时,办理出院《手续对无理纠—缠、拒不出院经【。劝说无效者医疗【单位:有权按出院》。处理;活婴可按【弃婴处?理;对无依》无靠无家可》归的由?当地政府《和有关部《门负责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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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七条 】医疗单位不负责【病员或其家属的迁】移户口?、调配?房,屋和工作安置—也,不负责遗属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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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二十八条 医】疗单位?的财:产和工作秩》序、工?作人员的人》身安全、民主—权利和工作权利【受法:律保护任何人—不得:以任何借口损坏【公物、殴打辱—骂医务人员、—聚众:闹事以及用其他方】式扰乱?医疗单位《工作秩序《。违者由医疗单位所在!地的公安部门按照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!处,罚;对情节严重【构,成犯罪的由》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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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:二十九条《。 对造成医疗责任!事故:的直接责任者医【疗单位应当根据事】故等级、情节轻【重、本人态度和【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!下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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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一级:医疗事故记大过【。、降级?、降:职、撤职、开除【留用察看《、开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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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二级医疗事!故记过?、记大过、降—级,、降职、撤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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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三级医疗事故】警告、记《过、:记大过、《降级、?降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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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工【作一贯认《真,负责偶尔发生医【疗事:故,。并能认识错》误改进?工作的责任事故的责!任者可从轻处分;对!。。工,作一贯不负责事故】情,节严:重认识态度不好【的责任事故的责任者!应从:重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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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第三十条 对造成!医疗:技术事故的》直接责任者》。医,疗单位应责令—其作出书面检查、】吸取教?训,本人能认识》错误改进工作的一】般可免予行》政处分;对情节【严重坚持《错,误的也应依照本办法!第 二十《。九条的规定酌情【给予: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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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?三十一条 个【体,开业医务人》员所造成《的,医疗事故《。由,当,地卫生行政部门根】据事故等级、情节、!本人态度除责—令其给病员》或家属一《次,性经:济,补偿外还可以—处一年以内的停业】或吊销其开》业执照
! 对》未经所在医》疗单:位同意或认可私【自从:。事业余的有偿—的诊疗护《理活动发生医疗事】故,其善后处理由本人】负责并由其》所在:医疗单?。位,根据第?二,十九条规定酌情【给予行政处》分
【 《研究生、进修人员发!生的医疗技》术事故一般》由主管?医师承担责任;如属!责任事故应由责任者!负责;实习》生,发,生的医疗事故—由带教老《师负责?进,修人员发生医—疗事:故应停止进修接【受进修学习单位应将!事故情?况整理?成书面材料提—出处理?意见转交派出—。。单位处?。理,。研究生、进修人【员、实习《。。生发:生,医疗事故所》支付给病员或家【属的:补偿费由接受单位】。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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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!条 发生医—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!、涂:。改、隐匿、伪造、】销毁:病案和有《关资料、情节较重】的对直接责》任人:员追究其《行政:。。责任:;情节严《重构成犯《。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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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对在医疗事—故处理中有》意拖延?、,阻挠、包庇、弄虚作!。假等行为的》医疗单位《。的有关?负责人和其》他人员应给以行【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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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三条 医】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!责任致使病》员死亡情节恶劣已】构成犯罪的对直【接责:任,人员:由司法机关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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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四条】 对积极采取有】效,。措施避免《和挽:回医:疗事故的医务—人员可由医疗单【位根据实际情况【给予:适当的?奖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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