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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法!律责:任
! 第四—十一条 》。。有下:列情形之《一的当事人所取得的!土地权?利证:书,无效由登《记部:门撤销核《准登记并可处以2】00:0元至2《万元:的罚款
《
— — (一)申请—土地登记时故意【隐瞒真实情》况或弄虚作假—使土地权《利证书?。记载内容失》。真的;
【
,
!(二)?擅自涂改土地权利证!书或其?他有关图件、—。证明文件的;
】
】 ? (三)虚报—灭失或遗失》而获补发土地权【利证书的;
【
【 (四【)用非法手段申领】或,换领:土地权利证书的【;
】 》 (?五)未按注》册登:记的用途使用土地】经责令拒不改正的;!
?
— (六)其!他违法?用地被?强制没?收土地所有》。权或收回《土地使用权拒缴土地!权利证书并》利用土地《权利证书继续—非法行?使权力?的
—
: 第四十二条 ! ,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登记部门收缴土】地权利证书没—收非法所《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二!至三:倍的罚?款
! —(一)利用土—地权利证书进行【诈骗或牟取不—正当利益《的;
—
— : (二)非法印】。制、:出售:、,伪造土地权利证【书的:
】 :实施前款所列—行为构成犯罪—的由司?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。
— , 第四十三条 】 ,转让、抵押》土地使用权未按本条!例规定办《理土地登《记,的由登记部门责令转!让方、抵押人—限期补办《登记手续逾期不补】办,的按下列标准处以】罚款
! (一!)个人处以5—。00元至300【0元: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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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单位】。处以300》0元至1万元的罚】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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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条 ! 因登记《部门及工作人员【过错造成错》、,漏登记的《登记部门应及—时负责更《。正或:补登记给《权利人造成》经,济损:失的依照国》家赔:偿法规定《负责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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