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【 ,法,律责任 》。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—九条:  食品《生产加工小》作坊违反本》办法规定有下列行】为,之,一,的由相关监督管【理部门责《令改:正并:。处1000》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罚:款,。;拒: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!。上3万元《以下罚款: — , :  ?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》违反本办法第—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!规定未?达到生产经营活动】条,件的; 【 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 (二)违】。反本办?。法第八条《第二款规《定接受其他生产经】营者委托生》产加:工食品的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。十条  食》品生产加工小作【坊违反本办法第【十条第二款规—定生产食品品种目】录以外食品的由【县以上?质量:监督管理部》。门责令改正并处【5000元》。以上3万《元以下罚款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一条 ! 食品生产加工小】作坊:违,反本办法第十六条】规定:未,在明显位置》。。张挂:生产:加工条件核准—。证书的?由县以?上质量监督管理【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处3《00元以上3—。000元《以下罚款;拒不改】正的处3000【元以上1万元以【。下罚款?。 —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二条  食品生产加!工小作坊违反本办法!第,十九条?。规定未按规范要求】进行食品标识的【由相:关监督?管理部门责》令改:正并处300—元以上3000【元以下罚款》。;拒不改正》的处30《00元以上3—万元以?下罚款 】     》。第三:十三条 《 食堂、《超市、学校违反本办!法第二十《二条第二《款规定在经营活【动中使用未经检验】或,者检验不合格食品的!由相关监督》管理部门责令—改正对?违法生?产经营的食》品货值金额不足【1万元?的处500》0元以上3万元以下!罚款;?。。对违法生产经营的】食品货值金额1万】元,以,上的处货值金—额二倍以《上五倍以下罚款但】最高不?超过:20万元 —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四条  违】反本办法规定—各级人民政府未【履行职责本行政区】域,出现重?大食:品安全事《故、造成《严重社会《影响:。的,依法:对直接负责的主【。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责?任人员给予记大过】、降级、撤职或者】开,除的处分 !  :   违反本—办法规定相》关监督管理部门不】履行本?办法规定的职责或】者滥用?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!私舞弊的依法对【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给予记大【过或者降《级的处分;造—成严重后果的给【予撤职或者开除的】处分:;,其主要负责人应【当引咎辞职 】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五条—  违反本》办法规定的行为法】律、法规已有处罚规!定的从其规定;造成!财产损失的依法承】担赔偿责《任;:。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