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食品!生产加工小》。作坊:监督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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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》省人民政《府决定对20—12年6月2—5日公布的福建【省食品?生产:加工小作《坊监督管理办—法作如下修》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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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三条 修改》。为,“食堂、《超,。市、:。学校违反本》办法第二十》二,条第二?款规定在经营—活动中使用未经【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!食品的由相关—监督管理部门责【令改正对违》法生产经营的食【。品货值金额不足【1万元的《处50?00元以上》3万:元以下?罚款;对违》法生产?。。经营的食品货值金】额1万元以》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!以上五倍以》下,罚款但最高不—超过20万元”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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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决定自》公布之日起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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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食品】生产加工小》作坊:监,督管理办法》根据本?决定作相应修订重】新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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