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—章 总则 】 《    第一条【 , 为了加强城乡【规划管理协调城【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!环境促进我省—城乡经济社》会全面协调可持续】发展加快海峡—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!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乡规】划法:和,有,关法律、法规结合】。本省实际《制定本办法 !  ?   第二条 【 在本省《行政区?。域内制定和实施城】乡规划在规划—区内进行建设活动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乡规划法和】本办法? : ?     第—。三条  城市、镇】。、乡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城市、镇、乡【、村庄规划》规划区内的建设【活动应当符合规【划,要求 ?  —   ?城市总?体规:划确定的《建设用地范围—内的镇、乡、—村庄以及《镇,总体规划、乡规【划确定的建》设用地范围内—的村庄?不单独编制镇总【体规划、乡规划【、村庄规划 】 :     第四【条  省人民—。政府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【负责全省的城乡规】划,管理:工作 ?。    】 城: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!规划:主管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—。内的城乡规划—管理工作城市—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规《划主管?部门可?以将:其职权范围内的镇】。、乡、村庄规—。划管理具《体事务委《托镇、?乡人:民政府实施 ! :    设区的城市!人,。。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经同级》人,。民,政府批准可》以在市辖区设置【派出:机构: 》     镇、乡人!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!内负责?。本,行政:区域内城乡规划【管理的相《关工:作 【    第》五条  制定—、实:。施和修改城乡规【划应当适应本地区】城乡经济社会发【展要求遵循城—乡统:筹、合理布局—、节:约土地、《集约发展和》。先规划后建设的【原,则执行?国家和本《省有:关城乡规划的标【准和规范《履行法定程序—并符合经依法批准】。。的上一层《级,城乡规?划, —    《第六条  》经依法批准的城乡】规划是?城乡建设和》规划管?理的:。依据:未经: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】 ,     !第七条  》建立:健全城乡规》划公众?参与制?度制:定、实施和修改城乡!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!、听证?会,或者其他《方式:和渠道广泛听取专家!和公众意见 】 ,     经依法!批准:的城乡规划应—当及时?通过当地《政府网站或者—其他:形式公布城乡规【划行政许可》事项:的办理结《果以及对《违反城乡规划违法】建设:行,为的查处结果应当依!法公开 !   ? 第八条  —城市:人民政府应当成立】城乡规划咨》。询委员会建立健全】。相,关制度县人民政【府,根据需?要可以?。成立城乡规划—咨询委员会》。。    ! 城乡规划》咨询委员《会由政府及其—相关部?门、有?关组织、专》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!成,其中公众代表不得】少于成员总数的三】分,之一公众代表—的,产,生办法由成》立城乡规划咨询委员!会的:人民政府确》定 ? 《  :  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?应当将?城乡规划咨询委员】。会的意见《作为:规划:决策的重要依据 】     !第九条  地方【各级:人民:政府应?当健全城乡》规划管理机构—按照城?市、镇、乡规模配】备相:应的城乡规》划管理和专业技术人!。员,    ! 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,将城乡规划的编制】。和管理?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!算 —     第—十条  鼓励开【展城乡规划科学研】。究推广?先进技术《增强:。城乡规划的科学【性  】   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!乡规划?测绘工作《及自然资源、地理空!间数据库建设提高】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!水平促?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之间的信息共享【。保障城乡规划的科】学制:定、有效实施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