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:计,划生育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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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&?n bsp;条方】各级人民政府—应当结合本地实际】建,。立,计划生?育技术服务制度普】及避孕节育、优生优!育、生殖保》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!管理保证《。受术者的安全—防止和减《少人口出生缺—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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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条】 计划《生育技术《服务机?。构和从事计划生育】。。技术服务的》医疗:、保健?机构及?其技术人员应当指导!公民在了解各种避孕!节,育知:识的前提下选—择安全、有效、适】宜的避孕节育措施】预防:和减:少非意愿妊娠对于】已生育子女》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!择长:效避孕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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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患有会造成】下一代严重遗传【性疾:病的夫妻不》宜生育有生育能力的!夫妻一方应》。。当施行绝育手术或者!采取长效《避孕:措施;已怀孕的【应当终?止妊娠
! , 第十八条 】 有生育能》力的夫妻应》当,。按计划生《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!的节育措《施接受避孕节育【情况检查具体办法】由省计?。划,。生育行政部门规定】报省人民政》。府,批准后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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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?怀孕的应当及时采】取补救措施村(居】)民委员会、所在单!位,应当责成其及早【采取补?。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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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。 实?行,计划生育的夫妻免】费享受以下计划生】育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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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《一)孕情、避—孕节育情况检—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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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)放置、取出宫内!。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!规定:的各项医学检—查;
】 (三)【人工终止妊娠术【及技术常规》所规定的各项医学】检,查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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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输卵】管、输精管结—扎术及技《术常规所规定的各】项医学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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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计划生育手!。术并发症诊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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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六):经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?批准的输卵管、输精!管吻合手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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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款规?定的计划生育技术】服务所需经费农村由!。地方财政设立专项】。经费予?以保障;城市—参加基本医》疗保险?和其他相《关,社,会保险的由保险基】金按有关规》定支付?;,未参加上述保—险或者没有保险项目!的有工作单位的【由所在单位负担【没有工作单位的【由地方财政负担具体!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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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十条? , 接受计《划生育手术的按【国家和本省有—关规定给予假期【接受绝育《手术一方需另一方照!顾的另?一方所在单》位可以给予五日【至七日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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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在,落,实节育措施休—假期间或者》因计划生育手—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!。期间或者施行—吻合手?术期:间机关?、企业事业单位工】作人员?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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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。条 计划生育手】术,并发症经治疗后【仍不能从事正常劳动!的由所在《。单位或者当》地人民政府按有关】规定给予《照顾或者救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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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符合:本条例规定生育【后接受?绝育手术的可以由所!在单位根据实—际情:况予以补助;—村(居)民》可以由?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、》街道办事处或者【村(:居)民委员会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】补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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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二?条 地《方各级?人民政府《应当加强对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机构和从事计—划生育技术服—务的医疗、》保健机构的管—。。理利用现有卫生【资,源改:善,服务条件《规范服务标》准增强服务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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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。 计划生》育技术服务》机构和?从事计?划生育技《术服:务的医疗、保—健机构应当根据各】。。。自职责?依法开展人口—与计划生育基础【知识:宣传教育、》孕情:。检查、随访服务【。工作承担计》划生:育、生殖保健的【咨询、?指导和技术》服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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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《十三条? , 计划?生育技术服务人员】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!持证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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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任何单位和个人!未经计划生育—。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!政部门许《可不得从事计划【生育:技术:服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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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十:四条 计划生育】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!应当做好避孕药具】的计划?。、管:理、发放《工作
! 加强》计划生育科学研【究,推广安?全、有效、简便的】避孕:。。节育新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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