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。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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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十六》条 违反本—规定在?生态控制《线内进行建设的【由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?按照东莞市在建违法!建筑处理办法的有关!规定进行处理并依】法对建设、施—。工单位或个人—进行处罚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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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七条 毁—坏或擅自改变生态】控,制线保?护标志的由城市管理!部门:责,令恢复原状并—依,法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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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八条》 各镇街应—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!态控制线对》新的违法建》设行为未能》及时制?止的:取消镇街当》年评优资格取消【镇街及其城市管理综!合执法部《门直接?责任人?员,。的当年评先资格【。
【 第《十九条 《 违反本规定擅【自调整生《态控制线的对主【管领导和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予以【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《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— 在生态控制!线范围内擅自—审批建设《项目:或批准建设的对【主管领导和直接【责任人员依》。。法予以行《政处分;《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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