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 罚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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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八条 【违反本办《。法的行为《由卫生?行政部门给予批【评教育?、警告、《。责令限?期改正;《对主管人员》和直接责任人由其】所在单位或上—级主管部门视—情节给予行政处【分;对下列》行为:可以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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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。)违反本办》法第:十二条规定收—治,结核病人的》处责任者100【元、单位1000】元罚:款;:
】 :。 (二—)准:许、纵容《结核病人从事本【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!止从:事工作的违反—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!的处1000元以上!5000元以—下罚款?;情节较《严重的处500【。0元以?上2000》。0,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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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 实施】行政处罚应严—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政处罚法的【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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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当事》人对行政处》罚不服的可依照【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行政诉讼法和国【务院行政复议条例的!规定申?请行政?复议或提起行政【诉讼:;逾期不《。申请复议、不起诉、!。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!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,申请人?民法院强《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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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十条 !结核病防治机—构、:其他医疗预防保健单!位工作?人员玩忽职守—、徇私舞弊的由所在!单位或上级主管【。。部门给予《行政: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,。。。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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