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控制传?染
【
《。。 第十五》条 : ,结,核病防治《机构对下列》从业:人员中患有传染性肺!结核的除按规定【。。通知当地卫》生监督管理》机构外还要通—知,患者所在《单位为其另行安排适!当的工作
》
》 — (一)》食品、餐《饮、:药,品、化妆品从—业人员?;,
《
! (二)教育、托幼!单位从业人员;
】
! : (三)公—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!。和国务院《。卫生行政部门—规定:的其它从业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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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上述人》。员确已?治愈需要从事原【岗位工作的须持有结!核病防治机》构,开具的?复工诊断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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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六条《 结核病》防,治机构要按规定组织!下列人员进行预防性!结核病体检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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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新参加工!作、参军、入学【人员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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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二,)本办法第十五条规!定的从业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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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三)接【触粉尘和有害气体】的厂矿企业职工;】
,
【 (四】)传染?性肺结核病人—的家:属及密切接》触者;
《
—。 (】五,)国务院卫生行【。政部门规定》的其它人员》
》
第十七条!。 结核病防—治机构、其他医疗】预防保健单位和结】核病人?应按照卫生》。防疫要求对结核菌】。污染的?水、结核病人—的痰液?和排泄物进行—消毒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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