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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【则
【
: : 第?。一条 为》了促:进和规范志》愿服务活动维—护志:愿者组织和志—愿者的合法权—益根:据宪法和有关法律】的规定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《本条: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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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条 本《市行政?区域内?的志愿服《务、志愿《者组织、《志愿者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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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: 本条例《所称志愿服务—是指志愿者出于自愿!由志愿者组织和志】愿者所实施的非【营利:性的社会公益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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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条 本条例所称!志愿者组《织是指依《法在民政部》门登记?注册:、专门从事志愿服】务,的公益性社会团体】
! 第五条 》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!。是指在志愿者—组织登?记注册?并参与志愿服务的】自然人
! 第六条 】 市和区(》市,)县:应当设?立志愿服务工作【。委员:会协调和指导本行政!区内的?志愿服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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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国家】机关、社会》团体、企事业—单位和个人应当鼓】。励和支持志愿服【。务,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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