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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— ,办理程序及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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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八条 ! 〔受理申》请〕公安机》关对本市居》民,或,者单位申报的户口】登记:事项应当按》照以:下要求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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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:。(,一)对符合政策规】定,、证明材料齐—全且按规定可以【当场办理的应当场】予以办理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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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按规】定需调查核实或上报!审批(审核)的【应按规定时》限进行调《查核实、上报—审批(审核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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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, ,(三)对符》。合,政策规定《。但证明材料不—全的应提供书面清】单一次性《告知申请《人,需要补充的材—料;
【
, 《 : (四)对不符】合政策?规定的应明确告【知申请人《处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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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九条— :〔核查时《限〕:需调查核实的户口】登记事项公安派出所!应在10《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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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需要报经区!(市)县级》以上公安机关审批】。(,审核)的户口—登记:事项应在以》。下时限内《完成
【
: (一!)公安派《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!日起的2《。0个工作《日内完成调查—核实工作并上—报区(市)县—级公安机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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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二)区(市)县级!。公安机关应在接【到公安派出所上【报材料之日起的10!。个工作日内》作出批准或者—不批准的《决定并将审批—(,审核)结果返回原】公安机关《或者按规定签署审】核意:。见并:。上,报市:级公安机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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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》市级公安机关应在】接到区(市)县级】公安机关《上报材?料之日起《的10个工作日【内作出批准》或者不?批准的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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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 ,(四)受理地公安机!关应在接《到上级公安机—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!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!。结果告知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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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! , 〔:办理权限〕公—安人口?信息管理系统—中户口申报、注销】、迁移、登记—项目信息《。变更更正、》立户分户证件签发信!息查询等功能操作】权限应与《本办法明确的—。办理权限一致分级设!置、有效监管、责】任到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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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一条 〔监督【。机,制〕公安机关应建】立户口?管,理监督?检查制度定期检查】。户口:管理工作抽查—审批办理事项排查】人口信息管》理系:统异:常,数据:核查群众举报投【。。。。诉线索及时发—现问题、解决问题
!
— , 第?六十二条 〔疑】难,户口处理机制〕各区!(市)县级公安机关!。应成立疑难户口集】。中审批工《作,领导小组对》疑难户口进》行集:体讨论研究研—究结:果作为公安》机关作出决定的依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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