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办!理,程序及时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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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十八条 】〔受:理申请〕公安机关对!本市居?民或者单《位申报的户》口登记事项应当【。按照:以下要求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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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)对符合政策规定、!证明材料齐全且按】规,定可以当场办理的】应当场予以办理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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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按规】定需调查核实或上】报,审批(审核)的【应按规定时限—进,行调查?核实、上报审—批(审核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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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三)对》符合:政策规定但证—明材料不全的—应提供书面清单【一次性告知申请【人需要?补充:的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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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四)对不】符合政策规》定,的应明确《告知申?请人处理《。意,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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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十九条 〔核】查时限〕需》。调查核实的户口【登记事项《公安派?出,。所应在10个工作】日内完成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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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需?要,报经区?(市)县《级以上公安》机关审批(》审,核)的户口登—记事项应在以下时限!内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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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一)【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!申请之日起》的20个工作日【内完成调《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!(市)县级公安机关!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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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。。 (二)区(】市)县级公安—机关应在《接到公安派出所【上报材料《之日起的10个工作!。。。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!批准的决定并将【。审批(审核》。)结果返回原—公安机关或者按规】。定,签署审核意见并上报!。市级公?。安机关?;
! —(三:)市: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!区,(市)县级公安机】。关,上报材料《之日起的《10个工作日内【作出批准或》者不:批,准,的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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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受理地!公安机关应在—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!批决定?之日起?的2个工作日内将】审批结果告知申【请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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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条 ?〔办理权限〕公安人!口信息管理系统【中户口申报、注【销、迁?移、登记《项,目,信息变更更正、【。立户分户证件签发】信息:查询等功能操作权】限应与本办法—明确的办理》权,限一致?分,级设置、有效—监管、责任到人
】
!第六:十一条 〔监督】机制〕公安机—关,应建立户口管—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!检查:户口管理工作抽查】审批办?理事:项排查人口信息管理!系统异?常,数据核查群众举【报投诉线索》及时发现问题、【解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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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十【。。二条 〔疑难户】口,处理机制〕各区(】市)县级公安—机关应成立疑难【户口集?中审批工作领导【小组:对疑难户口》进行集体讨论—研究研究结果—作为公安机关—作出决定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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