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 则【
,
,
—。 第一条 】 〔:目的依据〕为—进一步规《范全市?户籍居民户口登记服!务,管理工作提高工【作效率和《服务质量保障本【市居民合法》权益维护《社会管理秩序根【据有关法律》、法规和规》章的规定结》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《办法
?
《
第二【条 〔《适用范围〕本办法适!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!内户籍居民户口登记!服务管理《居民身份证的办理】按照四川《省居:民身:份证管?理操作规程执—行,
— : 第三条 【〔登记内容》〕本办法所称—户口登记服务管【理是指户口申报、注!销、迁移、项目登】记,信息变更更正—。以及:户籍证件管理、【信息查?询等
【
? 第四条 〔常!住户:口唯一性〕公民【应当依照本办法在】经常:居住地?登记常住《户口:一个公民只能—登记一个常》住户口公民的户口登!。记权利受法律—保护
《
:
《 第五条 〔承!办部:。门〕户?口登记服务管理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!区(市)县公安【办证中心和“—成都公安《一站式服务》办证点”负责—本区(市)县常【住户口登记服务管理!工作市公安办—证中:心,提,供,五城区?及高新区、天府新区!常住户口登》记服务
【
机关】、团体?、学校、企业、事】业等单位《应当协助做好集体】户,口登记服务管理工】作
】 : 第六条 —〔登记原《则〕户口登记—项目信?息应当完《整、:真实、准《确公民户口》。登记项目信》。息发生变《化或有差错的应【当由本人或法定【监护人及时向—公安机?关申报变更、更正登!记
:
】 第七条 〔程序!规范〕户籍》业,务办理?必须开展人像比对】;,相关证?明材料必须扫描【上传;申《报人:。必须确认签》字;满十六周岁必】须采集人像》
?
公民!申报户?口登记?时应当?对居民户口簿登【记项目进行逐项核】对有错误的应当【提出更正;》确认无?误的由?申报人在业》务确认?单,和常住人口登—记,表,上签字确认
!
第八】条 〔材料规范〕!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!籍登记事项应当【向公安机关》。提出申请并提交【相,。关证明材料》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!位或:个人确保提交材料的!。真,实性
】 《提交的相关证明【材料为?。外文的应当附—具有翻译资》质公司翻译的中文译!本,在国外登记结婚、离!婚的需经中国驻【该国使、领馆领事认!证;在?中国驻该国使、领】馆内:公,证的不?需,领,事认证;已入—境的可在该国驻中】国使、领馆》认证在香港》地区登记《结婚:或者离婚的》需经:司法部指定的—香港公?证律师公证并经【司法:服务机?构转递?加盖转?递章在澳《门地区登记结—婚或离婚的需经澳】门公证署公证在台】湾,地区:登记结?。婚、离婚的申请【人持附有加盖“【XX省公证协会【。副本验证《专用章?”认证书的公证书】正本和盖《有海基会、内—地,省级公证协会转递】章的公?证书:副本:办理
】 :。 第九《条 〔《服务机制〕按照成】都市公安局关—于印发成《都公安户政窗—口服务?管理工作规范—(试行)的通知执行!
?
》 :第十条 》。〔承办人员〕户籍】登记应?当由取得户籍管理】岗位资格的公安机】关人民警察承办
】
【 :。严禁非警务人员直接!办理户籍业务警务】辅助人员经区(市)!县,级,以上公安机》。。关,培训、考核合格的】可以协助从事—户口登记事项受【理、人像信息—采集、户口档案整】理、资料《复印等辅《助性工?。作
?
《 第》十一条 〔收费规!定〕各?级公:。。。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!部门核准《的收费标《。准收取户籍》登记相关费用并向】社会公开《收费标准《。接受群众监督—
:
》 第十二条 】 〔网络服务—〕全市公安机关应】当,按照信息化建—设工作机制加—强户籍业务网上【宣传、咨《询、受理、预约办理!、进度查询等有关】业务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