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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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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四十—条 : 市和区《。、县人民政府有关】行政:监督部门应当加强】对招:标投标活动》的监督检查市—。发展改?革部门?应当加强对》政府投资和政府【融资项目招标—投标活动的》监督协调有关监督检!查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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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一条 》 行政监督》部门:。应,当依法履《行监:督职责不得任意增】加招标投标审批事项!不得非法干》涉或:者侵犯?招标人选《择招标代理》机构、编制招标文】件、组织投标—资格审查、确定开】标的时间《和地点、组织评标、!确定中标人》等事项的《自主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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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二,条 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可【以采取执法专项【检查、重《点,抽查、成立》调查组?进行专项调查等【。。方式对招标投标【活动:。监督检查依法查【处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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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》进,行执法监督检查时】有权调取和查阅有关!文件调查、核实有关!。情况
!。 第四十—三条 《本市对地《方重点项目的招【标投标活动》进行专项稽察专项稽!察包括以《下内:容
】 》 (一)招—标投标当事》人和行?政监督部门有关【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!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权限和程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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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二)对】招标投标的有—关,文件、资料的合法性!。。、真实性进行核实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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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【)对资格预审、开】标、评?标、定标过》。程是否合法和符合】。招标文件、》资,格审:查文件规定进行调查!核实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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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招】标投标结《果的执行情况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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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—其他需要专项稽察】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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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四【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认为】招标投标《活,动违反招标投—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!可以向有关行政监】督部门举报有关【。行政: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调!。查处理将《处理情况告知举【报人并?为举报人保密
】
《 投标—人和其他《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!投标活动违反招标】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!的有:权向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:投诉有关行政监【督部门应当在收到投!诉,。后10个工作日【内作出是否受理【的决:定;决定《受理的?。应当:及时调查处理并将】处理情况告知投【诉人投诉人》对有:关行政?监督部?。门逾期未作》出受:理决定或者对投诉】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!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或者: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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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十五条 本市建】立招标投标》活动违法行为—记录系统记载—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!构、投标人、评标】委员会成员等招标投!标活动当事人—的违法行为及—处理结?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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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单位和个人》有,权查询违法行为【处,。理结果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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