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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监【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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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四十条》 , 市和区、县—人民政府有关行【政监督部《门应当加《强对:招标投标活动的【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!部门:应,当,加强对政府投资和】政,府融资项《目招标投标活动【的监:督协调有关监督【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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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十一条 【 行政?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!行监督职责不—得任意?增加招标投》标审批事项不得非法!干,涉或者?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!代理:。机构、编《制招标文件、组【织,。。投标资?格,审查、确《定开标的时间—和地点?、组织评标、确【定中标?人等:。事项的自主》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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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二条 有关行政监!督部门可以采取【执法:专项检查、重点抽查!、成立调查组进【行专项调查等方【式对招标投标—。。活动监督检查依法查!处违: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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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。进行执法《监督检查《时有权?调取和查阅有—关文:件调查、《核实有关情》况,
《
? 第四》十三条 本—市对地方《重点项?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!行专项稽察专项【稽察包括以下内容】
《。
》 (一)】招标投标《当事人和行政监督部!门有关?招标投?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!律、法?规规:定,。的权限和程序;【
》
《 , (》二,)对招标投标的有】关文件、资料—的合法性、真—实性进行《核,。实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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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— (三)对—。资格预审《、开标、评标、【定,标,过程是?否合:法和符合招标文件、!资格审查《。文件:规定进?行,调查核?。实;
《
—。 , ? (四)招标投】标结果的执行情【况;
! , (【五)其他需》要专项稽《察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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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十?四条: 任何单位—和,个人认为招标—投标:活动违反招标—投标法?和,本条例规定的可以】向有关行政监—督部门举报有—关行政监督部门应】当及时?调查处?理将处?理情况告知举报【。人并为举报人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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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投标人和其他利】害关系?人认为招标投标活】动违:反招标投标》法和本条例规—定的有?权向有关行政—监督部门投诉有关行!政监督部门》应当在收到投诉后】10个工作日内作出!是否受理的决定【;决定受理的应当及!。时调查处《理,并将处?理情:。况告知投诉人—。投诉人对《有,。关,行政监督部门逾期】未作出受《理决:定或者对投诉—处理决定不服—。的可以依法申请行】政,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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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五条 本市建立!招,标投标活动》违法:行为记录系统记【载招:标人、?招标代理机构、【投标人、评标委【。员会成员《等招标?投标活动当事人的】违法行为及》处理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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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单位和个人有【权查询违《法行为处理结果记】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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