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。 人民代《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!会信访事项的受理和!办理
】
第二】十九条 信—访人可以《。就,下列事项向本市各级!人民: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!员会提出信访请求】
《
: 】(一)对本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!常务委员《会颁布的地方—性法规通过》的决议、决定的【意见和?建,议;
》
? — (?二)对本级》人民:政府的决定、制定的!规范性?。文件的意见和—建议;
》。
?
— ?(三)对《本级人?民政府、人民法院、!人民检察院工作的】意见和建议;
【
?
【 (四》),对本级人民》代表大会及其常务】委员会选《举、决定任命、【批准任命的》。国家机关《工作人员违法—失职行为的》申诉、控告或者【检举;?
《
!。 (五)《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!。代表、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组成】人,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!常,务委员会《机关工作人员的建】议、批评、》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!的申诉?、控告或者》检举;
! — (六)对下【一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】不适当的决》议、决定的意见和】建议;
【
【 : (七)依法应当】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!常,务委员会受理的其他!信访请求《
— ? 第三十条 本市!各级人民代》表大:会及其常《务委员会对人民政】府、人民法院、【人民检察《院职责范围内的信】访事项?不,包办代替《、不直?接处理
》
,
》 第三十一条【 市和区、县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信访工作机构!收到信访请求应当予!以登记在1》5日内分别按—下列方式《处理:
【 : (一)】。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!。。会及其常务委—员会信访事项受理】范围内的信》访请求转送常—务委员会《。有,。关工作机构办理并】答复:信访人;
】
《 ? (《二)属?于本:。级或:者,下级:人民:政府及其工》作部门、人民—法院、人民检察【院职责?。范围内的信访请求转!送相关国家机关【处理可以要求—反馈处理结果由办理!机关答复《信访人
! ? ,第三十二条 【下列信访请》求不予受理
!
》 , (一—)对依照法律程序】正在审理之中—的,案件提出的信访【请求;
—
,。
】 (?二)经过行政机关复!核信访人仍然以【同一事实和理由提】出的信访请求;【
【 (】三,)其:他依照法律规定【不予受?理的信?访,请求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