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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》 监: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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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,六十七条 公安】机关消?防机构应《当根据本地区消防】安全情?况开展火灾风险监测!、评估?建立分级分类监督】检查制度完》善,。火,灾多:发季节、重大节假】日、重大活动期间的!消防监督《。措,施及消防安全重点单!位,抽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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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六十八条 公!安机关?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!全监:督,检查可?以行使下列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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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一)进入—单位进行检查—调阅有关《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!员了:。解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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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: (二)《 检查中发现—能够即时排除的火】灾隐患责令立—即排除;不及时消】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!公共安全的依照规定!对危险部《位或者场所采取【临,时查封?措施;重《大火:。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!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!全的责?。令从危险区域—内撤出?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!产停业或者停止使】用;重大火》灾隐患排除后—经公安?机关消防机》构检查合格》方可:恢复生产《。经营和使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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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三)对有《证据证明不符合【保,障消防安全的—国家和?本市标?准的设备、设施、】器材予以查封或者】扣押:并,应当在?15:日内依法《作出处?理决定
! ? (四【)对检查中发—现,的消防安全违法【行为:当场予以纠正—或,者,责令限?期改正?;对应当《给予行政处罚—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!处罚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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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六十九条 对具!有下:列火灾隐患》不及:时消除可能严重【威胁公共安全—的危险部位或—者场:所公安机《关,消防机构可》以依照有《关规:。定,予,以临:。时查封?
】。 (【一)疏散通道—、安全出口不能满】足安全疏散》。需要的?;
! (二)!建筑:消防设施不具备防】火灭火功能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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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】三)人员密集场【所违反消防安—。全规定生产、经营、!使用、储存易燃易】爆危:险,。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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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:四):公众聚?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!标准采用《易燃、可燃材料装】饰,装,修可能导致重—大人员伤亡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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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五)其他可能严【重威胁?公,共安:全的火灾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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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十,条 对消防监【。督检查?的结果公安》机关消防《机构:可以向社会公告;】对,检查发现《的影响公共》安全的火灾隐患应】当定期公布提示公】众,注,意消防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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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一条 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、!教,育、卫生、》。住,房和城乡《建,设,、质量技术监督、】工商行政管理、【文化:、水务、商》。务、民政、文物、】交,通、旅游等行政【部门在监督检查【中发现火《灾隐:患应当由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依法处理】的应当按《照,有关规定及时移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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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十二条 【乡,镇人民政府和街道】办事处应当建立【健全本辖区消—防安:。全检查制度组—织专职?消防队?、志愿消防队进【行消防?。安全巡视检查—发现火灾隐》患、:消防违法《行为及时告知—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、公安—派出所依法处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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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十三—条, 公?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在消防《监督检查中发现城】乡消防安全布局、公!共消防设《施不符合消防安全需!要或者发现本—地,区存在影《响公共?安全的?重大火?灾隐:患的应当《由公: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!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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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接?到报告?的人民政府应当【及时核实情况组织】或者责成有关部【门、单位在规—定的期?限内采取措施予以】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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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七十?四条 公》安,机关消防机》构实:施消防监督检—查时检查人》员不得少于两人并】应当出?示执法身份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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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消防监督检查【人员应当填写检查】记录:如,实记录检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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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十—五条 公安—。机关消?防机构及其工作人】员应当按照法—定的职权和程序【进行消防设计审【核,、消防验收和—消防安全检》查做到?公正:、严格、文明、【。高效
】 , 公安机关消】。防机构及其工作人】员进行消防设—计,审核、?消防验收和消—防安全检查》等不得收取》费用不得利用消防】设计审核、消—防验收和消》防安全检查谋取【利益: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及其—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!务为用户、建—设单位指定或者【变相指定《消防产品的品牌、】销售单位或者—消防技术服》务机构、消防设施】施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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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十六条 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消防法和本》条,例,规定负?有消防工作职责【的各:级人民?政,府、有关行政部【门及其工作》人员:开展消防《工作应当自觉接【受社会?公众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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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—都有:权,对负有?消防工作《职责:的,各级人民《。政府、有关行政部】门及其工《作人员在执》法中:的,违法行为进行检举、!控告收到检举、【控告的机《关应:。。当,按照职责及》时查:。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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