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监督检查》
:
》
》第六十七条 【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应当根据《本,地,。区消:防安全?情况开展《火灾风险监测、【评估建立分级分类监!督检查制《度完善火灾多发季节!、重大节假日、【重大活动期间的消】防监督措《施,。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!抽查制度
【
? 第六十【八,条 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进—行消防?安全:监,督,检查:可以行使下》列职权
【
【。 (一)进入】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!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!人员了解情》况
】 【(二)? 检查中发现能够】即时排除的火—灾隐患责令》立即排除;》不及时消除》隐患:可能严?重威胁?公共安?全的依?照规:定对危险部》位或者场所采取【临时查封《措施;?重大火灾隐患排【除前或者排除过程】中无法保证》安全的责令从危【险区域内撤出作【业,人员:责令:暂时:停产:停业或者停止—使用;重大火灾隐患!排除后经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!可恢复生《产经营和使用—
,
:
《 》。 (三)》对,。有,证据证明不符合保障!消防安全的国家和】本市标准的设备、】设施、器材予以查】封或者?扣,押并应当在15日内!依法作出处》理决定
》
:
,
!。(四)对检查中发现!的消:防安全违法》行为当场《予以纠?正或者?责令限期改正;对应!当给:予行政处《罚的行为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】决定
【。
? 第?六十九条 对具有!下列:火,灾隐患不及时—消除可能《严重威胁公共—安全的危险部位或】者场所?公安机关《消防机?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!。予以临时查封—
?
? — (?一)疏散通道—、,安全:出口:不能满足安全疏散需!要的;
—
,
】 , (二)建筑消防设!施不具备《防火灭?火功能的;
!
,
: (】三)人员密集—场所违反消防—安全:。规定生产《、经营、使》用、储存《易,燃易爆危险品的;
!
,。
《 : : (四)公】众,聚集场所违反消【防技术标《准,采用易燃、可燃材料!装,饰,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!员伤亡的;
—。
】 ? (五)其—他可能?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!火灾隐患《
:
— :第七十条 对消防!监督检查的结果【公,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可以向社会公告;!。对检查发现的影【响,公共:安全的火灾隐患【应当定期公》布提示公众注意【消防安全
》
】 ,第七十?一条 安全—生产监督《管理、教育、卫生、!住房和?城乡建设、质量【技术监督、》工商行政管理—、文化、水》。务、商务、》民,政、文物、交通【、旅游等行政部【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!火灾隐患应当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依法处理的应【。当按照?有,。。关规定及时》。移送:
! 第七十二条 】乡镇:。人民:政府:和街道办事》处应当建立》。健全:。本辖:区消防?安全检查制》度组织专《。职消防队、》志愿消防队》进行消?防安全巡视检查发现!火灾隐患、消防违法!行为及?时告知?公,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、公安派出所依法处!理
》
》 第七十三条 公!安机关?消防机构在》消防监督检查中发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!、,公共消防设施不【符合消防安全—需要或者《发现本地《区存在影响公共【安全的?重大火灾隐患—的应:当由公安机关书【面报告本级人民【政府
》
》 接到《报告的人民》政府应当及时核实】情,况组织或《者责成有《关,部,门、单?位在规定的期—限内采取措》施,予以整?改
?
【 第七十四条 公!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实施消防—监督检查时检—查,人员不?得少:于两人并应当出【示执法身份证件
】
》。 消防监督】。检查:人员应当填写—检查记录如》实记录检查》情况
》
:
《 第七十五条 公!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及其工作人员应】当按照法定的职权】。和程序进行消防【设计审核、消防验】收和消防安全检查】。做,到公正?、,严格、?文明、高效》
— 公安机【关,。消防机构《及其:工作:人员进行消防设【。计审核、消》防验收和《消防安全检查—等,不得收取费用不得】利用消防设计—审,核、消防验收和消防!安全检查谋取—。利益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及其工作人【员不得?利用职务为用—户、建设单位指定】或者变相指》定消防产《品的品牌《、销售单《位或者消防技—术服务机构、—消,防设施施工单位
】
《
《 第七十六》条 中华人民共和!国消防法《和本条例规》。。定负:有,消防工作职责—的各:级人民政《府、有关《行政部门及》其工作人员开展消防!工,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!公,众的监督
【。
《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?。有权对?负有消防《工作职责的各级人民!政府、有关行政【部门及其工作人【。员在执?法中的违《法行为进行》检,举、控告收到检【举、控?告的机关应当按【照职责及时查处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