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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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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:节 风险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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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, 第四《十二条? 市食《品办应当会同—有关:食品安?全监:督,管理部门制定—。。本市食品安》全风险?监测:计划加强《食品安全风险—。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健!全食品安全风—险,监,测和风险评估体【系确定技术》机构:开展食品《安全风险监》测开展食品》安全风险监测所【需经费列入财政【预算
】 《市食品办组织—协调有关食品安全监!督管理部门在大型农!副产品批发市场【、大:型食品物《流配送中《心以及?本市重?点监督管《。理的食品《生,产企业设食品安全】督察员实施驻点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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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三条 ! 市卫生行政部【门、市食《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!。确定的技术机构【开展的食品安全风】险监:测,结果表明食品可【能存在安全隐患【的有关食品》安全监督《管理部门应当立即】组织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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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卫—生行政?部门按照《国,家监:测计划承担相—应的食品安全—风险:监测职责有关—。食品:安全监?督管理部《门应当配合
【
》 第四》十四条 本市【成,立食品安全专家委】员会对下列事项【开展:风险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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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一)有《关食:品没:有食品安全》标准但有证据—表明可能对公众身体!健康和生命安—全造成危害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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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》 (二)为—制定或者修订本市食!品安全?地方:标,准,提供:科学依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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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三)对存】在安全隐《患,的食:品经组织检验后认】为需要?。进行风险评估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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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?四)食品生产—。加工环境《。、条件、工艺—流程、操作规范【、管理规《程等方面存在风【险隐患需要进行风】。险评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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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【)处理或者应对【重大食品安》全事件需要进—行,风险评估的;—
! 》。(六)?其他需要进行风险】评估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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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食《品安全风险评—估结:果作为?食,品安:全监:督管理?的参考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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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》十五条 》市食品办应当—会同有关食品—安全监督管理部【门根据风险评估结】果,采取相?。应的措施预防—和控制风《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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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食品安【全风险监测和—评估结果表明—可能具有较高—程度安全风险—的食品?市食品办应》当,及时:提,出食品安全风险警】示并:向社会公布;发生】食品安全事故—或者情况紧》急、可?能引发突发事件【的市食品安》全监督管理部门【。应当根?据需要实施责令暂停!购进、?销售相关食品—等临时控制措施必要!时经: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!对,相关企业、区—。域生产的《同类:食品:采取相应的》临时控制《措施食品安》全风险消除或者【采取:临时控制《措,。施的条?件和原因《消除后相《关部门应当及时解除!风险警示和》临时:控制措施并向社【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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