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。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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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机动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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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条? 申请《机动车?登,记的申请人应当提】供真实、合法—、,有效的证明、凭【证机:动车登记内容发【生变化的应当按照规!定办理相应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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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条 —公安机?关交通管《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机!动车:登记申请之日—起5个工作日—内完:成审查工作》对,符,合规定条件》的应当发放机动【车,登记证书、号牌【和行驶?。证;对不符合—规定条?件的应当向》申请人说《明,不予登记《的理由
! 摩托车和】道路专项作业车辆】登记应?当符合本市的交通发!展规划在限定—的区:域内实行总量控【制
【 ? 第十二条 【在本市办《理,机,动,车注册登记期间【机动:车需要临时在—道路上行驶的—应当取得机动车【移动证?明,并按照移动证—。明载明的有》效期限?、行驶?区域:。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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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十三条 《 机动车安全技术】检验除符合》。国家机?动车安?全技术标准外—还应当符合》国家和?本市环?境保护标《准,。;不符合标准—的不予办理相—应登:记或者不予核发检】验合格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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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部门【应当依法《。对机动车安全技【术,检验机构进行监【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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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?。 应当报废的【。机,动车:。其所:有人必须及时—。办理注?销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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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当报!。废的机动《。车其所有人在办【理新购机动》。车注册登记前必须】先行办理报废机【。动车的?注,销登记手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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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十五条 上道路】行驶的机动车应【当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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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。 :(一)?在机动车前后—的规定?。位置各安装一面【号牌不得倒置—或者反?向安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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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二,)在前窗右上角粘】贴机动车检验合【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、!。。环境保护合》格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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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货运】机动:车及挂车车厢—后部喷涂放》大的本车牌》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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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大!、中型客《运机动车驾驶室两】。侧喷涂准乘人数【从事营运《的应当喷涂经营单位!名称和营运编号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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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:(五:)总质?量在3.《5吨以上的》货运汽车、》挂车按?照规定安装》。侧,、后防护装置;【
— ? (六)配!备有效的《灭,火器具、反光的故障!车警告标志;—。
【 ? : (七)车—身两侧的车窗和前后!窗不得粘贴、喷【涂妨碍驾驶视线【的文字、图案不得】使用镜面反光—遮阳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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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道路施【工养护、环卫—清扫、设施维修【。及绿化?等专业作业车辆【符合国家和》本市的道路作业【车,。辆,安,全标准;《
】 —(九:)用于公路营运【的载客汽车、重【型载货汽车、半挂牵!引车应当安装、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】的行驶记《录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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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十六》条 机《动车所有人、管【理人和驾驶人应当】按照机动车国—家安全技术标—准和本市有》关,规定对?。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!保持车?况良好、车容—整洁、排放合格【
— : 第十七》。条 机动》车,定期安全技术检验】后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:部门对符《。。合国家机动车—安全:。技术标?准的车?辆,应当发给检验合格】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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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在机动》车安全技术》检验前?有未接受处》理的道路交通—违法行?为记录?的,当事:人,应当在规定的—时间、地点接受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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