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。 ,总,。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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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第一条 为了】实施: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人口:与,计划生育法结合【本,市实际情况制定【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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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二条 本市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!。取综合?措施控制人口数【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!。人口结构和分布【。
【。 第三条 】市、:区人民?政府领导本》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!计划生?育工作
【
? 市、区—卫生和计划生—育行:政部门负《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的计划生育和与】计划生育有关的人】口工:作
【 市、区人民!政府其?他有关部《门在各自的》职责范?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!与计划生《育工:作
! 乡镇人民政府和!街道办事处负责本】辖区:内的:人口:与计划生育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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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—。条 工会、共【产,主,义青年团《、妇女联合会以及】计划生育协会—等社会?团体、?企业事业《单位、其《他组织?和公民应当》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!府开展人口与计【划生育?工作
】 村民委【员会、?居民委员会》应当依法做》好计:划生育工作
】
?。 ? 第五条 本市各!。级人民政《府应当?把人口与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!政预算逐《步,提高人口与计划【生育经费《投入保证人》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的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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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截留、克扣、挪用!人口与计划生—。育工作费用
】
》 第六《条 本市各级人】民政府或者》卫生和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对《。。在人口与计划—生,育工作中做出成绩】的机关、企业事业单!位、社会团体、其】他,组,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!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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