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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章? 总 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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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条【 为了实施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!合本市?实,际情况制定本条例】
】 , 第二条 本【市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,采取综合《措施:控制人口数量提高】人口素质改善—人口结构《和分布
《
》 ? 第:三条: , 市、区人民政府】领导本?行政区?域内的人《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。
— , ?市、区卫生和计划】生育行政部》门负责?本,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!育和与计划生育有】关的人口工作—
《
市【。、区人民政府其他】有关部门在》各自的职责》范围:内负责有《关的人口与计划【生育工作
》
—。 : 乡镇人民》政府和街道办事处】负责本辖《区内的人口与—计划生?育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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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工会、共产【。主义青年团、妇女】联合会以《及计划生育》协会等社《会团体?、企业事业单位、】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!协助本市各级—人民政府开展人【口与计划生育—工作
】 , 村民》委员:会、居?民委员会应》当依法?做,好计划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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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五条 ? 本市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!计划生育经费纳【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!。人口与计划生育【经费投入保证人口】与计划生育工作【的开: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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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截:留、克?。。扣、挪用人口与计】划生育工作》费用
】 第六条 !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!者卫生和《计划生?育行政部《门对:在人:口与计?划生育工作中做【出成绩的机关、企】业事业单《。位、社会团体、其他!组织和公民给予【表彰和奖《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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