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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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条》。 :为了规范《劳动合同《制度保护《。劳动者及用人单【位的合法权》益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劳动法?及有关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—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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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—。本市行政区域—内的: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及!民,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!统称为用人单位)与!劳动者建立劳动关】系应:当依据本规定—订立:劳动: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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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国家机关、事】。业单位、社会—团体与劳《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!系依照本规定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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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— 劳动合同是劳】动者与用人单位【确立:劳动关?系明确双方权—利和义务的协议【
】 第四条 订立!和,变更劳动合同应【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!商一致的原》则;劳动合》同的订立、变更、】解除、?终止和续订》不得违反法律—、法:规、规章《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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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劳动合—同依法订立即具【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!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!。定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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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》 市和?区、县?劳,动和社会保障—行政部门《负责劳动合》同制度实施的监督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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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六条 ? 用人单位》应当依?法建:立和完?善有关工作时间、劳!动报:酬、休息休假—、职业培训、安【。全卫生?、保险和福利、【劳动纪律等方—面的:劳动规章制度保【护劳动者的合法权】益
】 第七条 工!会依法帮助、指导劳!动者订立《和履行劳动合—同并对用《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!动合:同的情况《进行: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!动法: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劳动合》同的: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!者要求重新》处理;劳动者申请仲!裁或者提起诉—。讼的工会《依法给予支持—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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