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监!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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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条《 经济适用住房】产权登记在购—房人名下购房人拥】有有限产权房屋【行,政主管?部门进?行权属登《记时:应,当在房屋《。权属证书《上注明“经济—适用住房《”字: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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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一条 】 经济?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!得出租?或出:借以及从事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!购买经济适》。用住房不《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!易;对于因》各种原因确需—转让经济适用住房】的可向购买人户口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】管理部?门申请回购回购价】格按照原价》格并考虑《折旧和物价水平等】因素: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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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—买经济适用住房满】5年的出售》时应当按照》届时:同地段普通》商品:住房和经济适用住】房差价的一定比【。例交纳土地收益等】价款并?由政府优先回—购;:购,房人也可以在补【缴政:。府应得?收益后取得》完全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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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—经购买了经济适【。用住房?。的家庭又购买其【他住房的《原经济适用住—房由:政府回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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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!述由政府回购的房屋!。。继续作为《经,济适用?住房向?符合条件的家庭【出,售
【。。 : 上?市交易?。交纳价款的具体比例!。。和政府回购的具【体办法由《市建委会《同市:国土局、市财政局】、市发展《改革委、市规划委等!部门研究确》定报市政府》批准后实《施,
【 : 第:二十二条 —市、区?。县住房保障管理【部门建立全市统一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】。理信:息平台对全市经济适!用,住房建设、供应和】需求进行动态管【。理,
— 《第二十?三条 已经—由市:建委备案的》申请家?庭在家庭《收入、住《房或资产情况等方】面发:生变化的应如实向区!县住:房保障管理部门【报告区县住房保障】管理部?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!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区!县住房保障管理部】门也可对申请家【庭的收入、》。住房:和资产?情,况,。进行检查对》经检查核《实不符?合购买?经,济适用住《房条件的家庭取【消购房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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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四条 经济—适用住房建设单位】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由相】关,部门依法进》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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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一)《未经批准擅自—改,变经济适用住房土】地用途的由市国土】局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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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(二)》违,反经济适用》住房价格管理有关】。。规定的由市》发,展改革委处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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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擅【自,向未经住房》保障管理《部门:确定的配售家庭出售!经济适?用,。住房的,由区县【建委:责令建设单》位限期收回;不【。能收回的由建设单】位补:交同地段《经济:适,用,住房:与商品住房的差价并!对,建设单位给予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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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 对》弄虚作假《隐瞒:家,庭收入?、住房和资产—状况及伪造》相关证明的》申请人由《区县住房保障—管理部?门取:消其申请《资,格5:年内:不得再次申》请;构成犯罪的【移交司法机关依【法,追究刑事责任已骗】购,经济适用住房的擅】自改变?房屋用?途的擅自转》租或转借他人居住】。的由区县住房—保,障,管理部门责令购房】人,退回已?购住房或《按同地?。段商品?住房价格《补足购?房款:;构成犯罪的—。移交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】 第二十六条】 对为申请人出】具虚假证明的单位】由市建委提》请其上级主管部门】或监:察部门?。。依法追究《单位主要领》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!;构成犯罪的移交】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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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七条】 对?有关部门《和单位工作》人,。员在申请家庭—资格审查和经济适】用住:房,建设、?销售、?管理等过程中玩忽】职,守,、滥:用职权、《徇私舞弊《的依法追究行政【。责,任,;构: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!关依法追究》。刑事责?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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