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集?体合同订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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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二条 集【体协商双方的—任何:一方均可就》签订集体合同—相关事宜以》书面形式向对方提】出集体协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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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一方提出】集体协商《要求另一方》应,当在:。收到: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!二十:日内给以书面—答复无?正当理由不得—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!商,;一方就劳动报酬】、劳动条件、裁【减人员等事项要【求集体协《商的:。。另一方不《得拒:绝或者拖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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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【三条 ? 集体协商双方的协!商代表在协》商前应当进行下列准!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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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一)拟定集体协!商议题集体协商的议!。题,可由提出协商—的一方?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!的代:表共同起草;
【
《
— (二)—协商确?定集体协商的时【间、地点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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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了】。解与集体协》商内容有关的法律】、法规?、规章?和,制度收集用人单【位和职工对协商【议题的意《见;
【
: 《 ?(四)收集与集体】。。。协商:内容有关的情况和】资料;
》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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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五)协?。商确定一名非—协,。。商代表担任集体协】商记录员
》
【。 第三十四条【 集体协商会【议由双方首席代【表轮流主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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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五】条 ?集体协商会议按照下!列议程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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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:。)宣布会议议题【和会议纪律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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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》二):提出议题一方的【代表就议题的具体】内,。容和要求作出说明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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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三)协商—双方就?协商事项开展讨论;!
— 【 (:。四)双?方首:席代表归《纳讨论意见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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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五】。)双方首席代表在集!体协商会议记录上】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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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【体协商?过程中的临》。时提议取《得对方?同意后可以列入协商!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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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六条 —集体合?同期:限一般为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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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三:十七条 《 集体协商未达成】一致意见或者出【现事:。先未:预料的情形》时可以中止》。协商双方应》当协商确定下—次协商的时间、地点!、内:容中止协商期限不】得超:过六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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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三十八?条 经集体—协商:双方协商一致的形成!集,体合同草案集体【合同草案应》当提交职工代表大】会、职?工大会或者职工【代表会议《讨论
! 职工代表【大会、职工大会或者!职工代表会》议讨论集体》合,同,草案应?当有三分之二—以,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!出席并经全》体职工代《表半数以上或者全】体职工?半数以上同意—集体合同《草案方获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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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【九条 ? 集体合同》草案经职工代表大】会、职工大会—或者: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!过后由集体》协商双方的》首席代表签》字并自双《方签:字之日起十日内【由用人单位》向所在地的》区、县劳动保障行】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!日起十五日内—劳动:保,障行政部门未—提出异议的集—体合:同即行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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