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第六章 附则
】
,
! 第四十条》 本规定所称工】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!。币形: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!动报:酬包括计时》工资、计件》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】和补贴、加》班工资以《及特:殊情况下《。支付的工资》等
【 第四十一】。条 ?本规定中《所称:正常劳动是指劳动】。者按照劳动合同【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!间内从事的劳动【
! 第四十二条 克!扣工资是指除—本规定第十一—条规:定的行为外用人【单,位扣减劳《动者工资的行为【无,。。故拖欠工《资是指除自然灾【害、战争等不可【抗力以及本规定第二!十六条规定情形【以外用人《单位延期支付—工资的行为
!
? , 第四十》三条: 劳动《者的日工资按照国】家工时制度的规【定每月以《平均工?。作时间20.92天!折算小?时工资?按,日工:资除以8小时—折算
! : 第:四十四条 —。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!计算:加班工?资的日或者小时【工资基数、根据第】十九条支付》劳动者休假期—间工资以及根—据第二?。十三条第一》。款支付劳动者产假、!计划生?育手术假期间工资】应当按?照下列?原则:确定
《。
【 , (一)【按照:劳动合同约定—的劳动者本人—工资:标准确定《;,
! 》(二:。)劳动合同没有约定!的按照集《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!资,基数以及《休假期间工》资标:准,确定;
【。
! (三)《劳动合?同、集体《合同均未约定的按】照劳动者《本人:正常劳动应》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!款确定的加班工资】基数以及各》种假:期工资不得低于【本市规定《的,最,低,工资:标,准
》
? 第四》十五:。条 本规定自20!04年1月22日起!施行1994年11!月,16日市人民政府】第25号令发—布,、根据1997年1!2月31日市人民政!府,第12号令修改的】北京市最低工资规】定第:九条:同时废止《。
: